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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事先有通知──東港政法委科長自暴「自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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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7日】2001年9月22日,遼寧省東港市政法委科長在洗腦班上對法輪功學員透露,「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前兩天他們已接到公安部通知稱「天安門廣場將有重大事件發生」。

2001年9月中旬,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政法委、610辦公室不法人員把數名法輪功學員抓進洗腦班,強迫他們放棄信仰。在洗腦班上,一位大法弟子多次對政法委科長趙玉龍講真象,告訴他「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假的,是栽贓陷害法輪功。趙玉龍避而不答。

9月22日上午11點,大法弟子又一次對趙講述「天安門自焚」事件的真象,告訴他不要聽信江氏集團的謊言。此時,屋裏有四位大法弟子。趙玉龍接過話說:「『自焚』這件事我們事先就知道。」他進一步詳細說道:「這件事發生在2001年1月23日,也就是正常過年的臘月30日下午1點鐘發生的事,我們在1月21日就接到公安部緊急通知,說1月21日法輪功在天安門廣場有重大事件發生。」大法弟子說:「看,賊你不打,三年自招。他們怎麼就知道要發生這件事?這不是事先策劃好了的,又是甚麼呢?」趙玉龍知道自己說走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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