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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集團以精神病人自殺案栽贓法輪功又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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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7日】原雲南省體委海埂訓練基地職工李宏武經醫師診斷患精神病多年,病情時好時壞,三次割腕自殺未遂。於1998年要求習煉法輪功,當地輔導員根據精神病人不能習煉法輪功的原則向本人做了解釋工作,同時向所在單位和家屬做了解釋工作。此人因此沒有煉法輪功。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在全國迫害法輪功不久,李宏武因精神病復發跳崖身亡。在他的遺物中發現了聖經、十字架、各類氣功書。江氏集團將此因精神病導致死亡的案件嫁禍到法輪功頭上。把李宏武跳崖死亡的照片全國展出,欺騙了眾多不明真相的世人。

在全世界公審江氏集團的今天,我們中有當年做解釋工作的輔導員;有李宏武當年的同事,我們將配合審江活動,為揭露邪惡迫害法輪功做人證,還法輪功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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