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日證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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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0日】2000年元月,我有幸看到了外地大法弟子心得交流材料,他們對大法堅定不移的信念和對大法的正悟讓我深受感動。在我獲悉我們偉大的師尊為了把邪惡的舊勢力對弟子們的迫害承擔過去,自己的身體也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時,我淚流滿面,我責問自己:受益於大法而不去證實大法,這種極為自私的人恐怕不配叫大法弟子吧?我和身邊的一位同修交流了認識,她也認為應該堂堂正正的走出去證實大法。

二月底我們終於到達北京,在國務院信訪辦我們許多弟子被非法拘禁,當晚我倆被駐京辦的人押送至一個地下招待所,隨後的兩天我們一直在學法,第四天早晨,我們經過切磋後認為,在邪惡之徒剝奪了我們正常的合法的解決問題的權利後,我們必須要向不知道真相的世人揭露當權者對我們的嚴重迫害,於是,我們決定去天安門證實大法。

大約上午十點,我們否定了舊勢力的阻撓,順利的來到了廣場,我們開始煉功,惡警很快就把我們抓進了車裏,其中一個年輕的打了我耳光,我一點也沒覺得痛,可是他的手卻痛了起來。緊接著又有幾位弟子被抓,一位惡警把一幅橫幅踩在了腳下,我們齊聲對他說:「這樣對你不好。」在我們的抗議下他把腳從橫幅上移了下來。

在天安門派出所關押著來自天南海北的學員,雖然是初次見面,但是,大家顯得格外親熱,當天中午,我們又被押至招待所。第五天,我們一直在學法煉功,狀態很好。第六天,我吃過早飯後徑直向大門走去,招待所經理看見後追了出來,但沒攔住我們,我們又一次堂堂正正的否定了舊勢力的安排。在信訪辦的途中,在便衣的盤問下我表明了真實身份,於是,我們再次被抓。第七天,我倆被單位保衛科的領導押送至我們地方的看守所,經過半個月的強制勞動,政保股的惡警向我家人騙取了三千元錢後我得以自由。

幾天後,我去單位報導時,保衛科讓我寫保證,我就寫了一份要堅定修煉大法的材料,在我的正念很強的情況下,科長終於退縮了。隨後,團委書記又找我做工作,我告訴他我學大法是為了做好人,為了做更高境界的人,當權者這樣對待我們是不公正的,而且她知道我是她頒發了證書的優秀團員,也可能是我的正念觸動了她本性的一面,當時,她對我很客氣,也沒有說一句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話。

最後一次,黨委書記親自上陣,面對眾位領導,我心態很純淨,最後書記以有一個重要會議為由便走了,過了一會兒,保衛科長讓我去他辦公室,我以為他要宣布將我除名,可是,他對我說:「明天你回原崗位上班吧。」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隨後,單位對我進行了長達半年的經濟處罰,扣除了我兩千多元的工資,那段日子,我生活非常困難(妻子在家照看一歲半的小孩,沒有工作),只好借錢度日,就在那樣惡劣的條件下,我開創了工作單位公開學法的環境,這不但未影響工作質量,而且我出色的表現也得到了中層主管領導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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