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被惡警綁架和酷刑逼供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19日】2002年4月29日我在家正準備做晚飯,凌空派出所的一夥警察來到我家將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以韓煜為首的膀大腰圓的四五個人(孟××、蔡××、孫××)開始了對我慘無人道的逼供,他們用手銬把我雙手銬住綁在椅子上,先由韓煜抓著我的頭髮打嘴巴子,他打累了躺在沙發上呼呼睡著了,然後孫××、蔡××、孟××輪番打,他們看我實在不說就用一根像擀面杖粗的不鏽鋼管,由幾個人按著我的腿在小腿的迎面骨上像擀麵條那樣來回擀,並用那根不鏽鋼管在我大腿上下紮。在他們達不到目地的情況下邊折磨我邊用手槍對著我的腦門聲稱:「我們是全國鎮壓法輪功的單位,再不說我斃了你。」然後他們又把我按倒在地,將兩胳膊從後背擰到肩頭,把頭按在地上不能動彈,經過一天兩宿的折磨後,胳膊腫的很粗、鑽心的痛。

暴徒們抓人都是在晚上,施刑都是把人關在小黑屋裏,可見它們的所為是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它們做賊心虛,與醫院串通好,弄了一個與事實不符的體檢證書,並在去醫院的路上威脅我,不讓我說出是它們打的,然後把我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兩腿傷口化膿,每天流出大量膿血,耳朵裏掏出一個大黑血塊,經常耳鳴。二十多天後惡徒把我送到瀋陽市龍山教養院。

此之前提到大法弟子如何被迫害被打死打傷多少人,家人也不怎麼相信,可我這腿上的傷疤卻留下了永遠的記憶,使我那共產黨員的丈夫也啞口無言了。這一切雖然過去,但我只希望通過此事能喚起行惡者的良知,儘早明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害人的同時也是在害自己,放下屠刀,棄惡從善。

這次暴徒抓走我的同時抄了我家,把我家的大法書,《轉法輪》、師父的講法帶與大小錄音機…… 等全部抄走。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