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5號決議案全文如下:
參議院第1845號決議
支持法輪大法
第1845號參議院決議全文如下:
鑑於,法輪大法,亦稱法輪功,作為一項深深植根於中國古老文化的自我修煉的功法,已經贏得了殊榮;
鑑於,自由和公正是美國和堪薩斯州的立憲基礎;
鑑於,法輪大法是一項和平與非暴力的功法,在中國和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有千百萬修煉者;
鑑於,法輪大法的功法包括打坐以及舒緩的煉功動作,並著重強調真、善、忍法理,有助於學員們成為更加健康和更好的人;
鑑於,真、善、忍有助於建立一個和平的世界;
鑑於,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不僅踐踏了中國的憲法,而且違背了《民事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
鑑於,目前已知的,在中國國內被江澤民及其追隨者殘害致死的法輪大法學員已達901人,還有數十萬人已經或正在遭受酷刑折磨;
鑑於,已有數十名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遭到非法拘留、監禁和折磨,因此,
堪薩斯州參議院現通過決議: 堪薩斯州參議院認為:
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必須立即停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對法輪大法學員以及其它受迫害群體的迫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在美國的代表,立刻停止在美國國土上對法輪大法學員的騷擾;
堪薩斯州參議院支持法輪大法學員修煉他們的信仰的權利。
堪薩斯州參議院還決定:
堪薩斯州參議院敦促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們解除對法輪大法和其它受迫害群體的禁令,以行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事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世界人權宣言》;
美國政府應該正告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對法輪大法及其它群體的迫害是一種反人類罪行。
堪薩斯州參議院第1845號決議發起人:參議員奧康勒、艾得肯斯、巴朗、拜茲、布勒、邦登、考秉、愛姆勒、基斯特普、傑克森、喬丹、焦勒、克爾、毛利斯、史密特、邵道夫、斯坦戈、泰迪肯、泰森、艾姆伯格、福拉迪和維格。
我特此證明以上決議於參議院發起並於2004年4月2日在該機構通過。
參議院主席,大衛-克爾(Dave Kerr)
參議院秘書,派特-賽維麗(Pat Saville)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16/47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