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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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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5日】我是一名普通的下崗工人,體弱多病,家庭經濟緊張,生活困難不堪。95年通過朋友介紹修煉法輪大法,結果在不長的時間裏,大法使我身心受到了巨大的益處,原來身上的各種疾病不治而癒,心胸變得開朗,思想變得愉快,家庭和睦,為此,我對大法充滿了感激、崇敬之情。不僅是我,我身邊就有許多感謝大法的再造之恩,銘記師尊真善忍的教誨,與人為善,處處以做好人,講道德要求自己。可是中國大陸政府的某些人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強將「邪惡」二字冠在大法之上,將無數善良的老百姓推向被鎮壓、迫害的深淵,嚴重傷害著老百姓的身心。以下為我個人親身經歷,控告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鎮壓和那些迫害所有大法弟子的壞人。

99年7月20日事件後,大陸各種宣傳媒體以強大陣容栽贓、污辱法輪大法和其創始人──我們敬愛的師父, 我憑著對政府及法律的信任,毅然赴京上訪,想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向政府講清真相,為師父為大法雪冤,不想,剛到北京西站便被隨後而到的浠水公安幹警攔截,抓捕。在回途中我們一直在向四位公安人員講清真相,試圖用善行感化他們 ,他們也承認,法輪功的修煉者都是好人,只是中央有令不准煉,他們也只是奉命行事。

99年農曆冬月二十晚,我們一些功友想晚上煉功不妨礙任何人,應該是允許的,便聚集在廣場煉。結果不到半小時,被浠水公安團團包圍,全部抓捕,抓捕中對手無寸鐵的我們極為粗魯、腳踢、踩踏、倒拖,用電棍電,惡警楊健、夏勁松最狠,很多學員被當場打傷,我也被打得頭破血流,並將我們非法關押,嚴刑逼供,威逼大家寫不煉功的保證,更為無恥的是不管寫與不寫保證,都要罰款,少則500元,多則上千、上萬。老伴為接我回家,不得不向他們交了700元錢。

2002年4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正在家中做針線活,惡警李勛華帶領另外三個惡人突然闖入我家,非法將我綁架至公安局。在審訊時我大聲質問:為甚麼綁架我?他們居然說對法輪功的人不需要理由,想抓就抓,怎麼做都不違法,對法輪功沒有法律可講,這是上面的通知。這次關押每天都逼我寫悔過書。說話,做事得憑良心,這是做人最起碼的準則,大法給予我那麼多,我怎麼能寫悔過書,說大法的壞話呢?我不。換來了毒打和高強度的勞動。這樣一關就是15天。我在外打工的老伴只得特地請假回家找「610」辦公室要人,質問他們為甚麼隨便抓人,這些所謂的執法人員說只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現在關也關了,你去交700元錢就可放人。我老伴氣憤地問: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甘世濤惡警說:這是江澤民的理,有本事,你就去告吧。我老伴當時就罵開了:你們專門想踏著這幫老太太的背往上爬,沒門,你們等著報應吧!

僅僅因為我煉法輪功,身體好,心態好,他們就隨時傳訊著,單位領導經常上門找我談話,讓我不能平靜地生活,2001年,610甘世濤惡警等人兩次深夜氣勢洶洶地闖入我家非法搜查,縣派出所的公安人員也曾半夜闖入我家中翻箱倒櫃,樓上樓下翻個遍,我被逼得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連累親人為我擔驚受怕。

最為嚴重的是2002年9月27日那天上午,我在自家的小店,「610」的八個大漢從車上下來,不由分說地將我強行抬上車送到縣不夜城賓館的地下室中,對我進行了四天四夜殘酷迫害,它們將我雙手反銬在鐵椅上,臉向地面,腰彎曲,用腳踩我的腰,踢我的全身,抓我的頭髮向後仰,再用開水燙我的臉,用腳踢我的臉,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無論白天、黑夜。受其頭目黃海軍指揮的甘世濤,陶勁松等人輪班折磨我,對我拳腳相加,往死裏打,他們還有恃無恐地說:我們有密令,打死你們算自殺,打死白死,死了也要罰款。這樣我被它們折磨到因修煉大法好了多年的心臟病復發了才罷手,將我轉到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以致折磨得我死去活來,生命垂危時,它們還厚顏無恥地逼迫我老伴交出了3000元罰款和1200元的生活費。我們家已經被搜括得哪在錢呢,可我老伴怕我死在監獄,就四處借錢,湊足數才放我出來。

這就是江澤民集團幾年來對我的迫害,這也只是千萬受害者中的一個小點,足以說明江氏集團及其幫兇知法犯法殘暴 不仁,毫無人權自由可言的真實面目。我本來就是一個極老實忠厚的人,在原單位未破產前年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應該說是一個對社會有貢獻有付出的人,自從修煉大法後更是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更好的人,凡事為別人想,可在中國大陸受到無情地鎮壓和殘酷地迫害,這都是江澤民造成的,今天我揭露其惡行,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一起努力將這個踐踏人權,殘忍暴虛的魔頭送上法律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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