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從上到下成立了610專門鎮壓迫害法輪功,利用電視、電台、報紙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謊言鋪天蓋地,接著就是逼迫煉功人交書、寫不煉功的保證。否則就要被抓、被關押、被打、被勒索錢財,被勞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一時間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最高掌權者怎麼了,難道煉功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錯了嗎?不!沒有錯!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決不放棄。然而就這樣我和千千萬萬個煉功人一樣,遭到了邪惡的一次次迫害。
7月25日先是本村的治安人員王富安到我家讓我寫「保證書」,並把書交出來,我對他講大法的真相,並告訴他電視播放的全是一派謊言,並堅定的對他說:我也不交書,也不寫保證。他說這是上面的命令,否則就上交。
7月26日,張星鎮派出所張志成、小付等幾個惡警闖到我家,沒有搜家證,進門就搜家,把我學的《轉法輪》和學員的一些心得體會都搜去,把我也抓到了派出所。一同抓去的有我妹妹和另外幾位學員。它們叫我寫保證,並揚言不寫就不放回家。我們幾個互相鼓勵,背師父的《洪吟》。晚上惡警把我們關在值班室裏不讓睡覺,第二天它們就把我們分別隔離開。我被指導員張海和惡警張廣賢叫到另一間屋裏,讓我雙腿並著罰蹲,並問我寫不寫保證,不寫就打我。張海大聲吼著我,張廣賢就拽著我的頭髮打我的臉,嘴角被打得都出了血。因我拒絕寫保證,下午張海和幾個惡警就對我實行過電,用手搖電話纏在我雙手的兩個指頭上,張志成就搖電話電我,我被電得渾身發麻,每搖一下問我一聲:寫不寫。我咬牙忍受著不吭一聲,這時張海氣急敗壞的奪過手搖電機一陣發瘋似的猛搖,頓時我被電得倒在地上,只覺得心吊起來了,全身肌肉、筋骨縮成一團似的,兩隻胳膊沒有知覺,那抽筋似的滋味真是生不如死。後來回家後很長一段日子我的胳膊疼痛的甚麼活也幹不了,伸不直也抬不起來,就這樣我當時實在承受不了著非人的折磨,心裏默默的對師父說:師父啊!我對不起您,我真是受不了了。就這樣我被迫違心的寫下了「保證書」,雖然不是發自內心的意願,它們卻給我精神上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極大痛苦,而且它們還從經濟上勒索,政法書記王德興和所長王其德還逼迫我丈夫交2000元的保證金(沒有任何收據)才放我回家。
9月27日上午,張星鎮派出所惡警小付、小王等三人闖進我家,一進門就一人一間屋的翻箱倒櫃、拉抽屜,名義上是搜大法書籍,其實是趁機撈好處。當時我丈夫不在家,它們亂翻亂搜我也看不過來,就嚴厲的對它們說:你們沒有搜查證這樣做是違法的。它們一聽這才停下要帶我走,我不去,問它們為甚麼又要抓我,它們說去派出所就知道了。當我丈夫得知我被抓後,當天回家發現抽屜裏的3000多元錢沒有了,去派出所問我錢哪去了,這時我才知道一定是它們借搜書之機給私自拿走了。當時被抓的功友有王好紅、趙金華、戰克雲、馬玉鳳。那時正是三秋大忙季節,趙金華被抓的時候正在地裏幹活,它們連鞋都沒讓穿就抓到了派出所。這次被抓就因為7月25日那天我回娘家路過我妹妹理髮店就進去站一站,正巧碰到另幾位學員,還有一個不煉功的人在那裏等著理髮。我們說了一會兒話,就被一個姓付的惡警發現告了密,說我們聚會,擾亂社會。我們不承認,難道煉功人就不能湊到一起,互相之間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嗎?我們既沒有做違法的事,更沒擾亂社會秩序。所長王其德見沒有甚麼把柄抓,就叫我們寫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們都寫了法輪大法是正法,取締法輪功是錯誤的,修煉法輪功對任何一個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惡警丙化春看我這樣寫,就惡狠狠的握成團摔到我臉上說:「重寫!」它們叫我們看誹謗大法的書,我們都不看,張廣賢、丙化春等惡警輪流對我們拳打腳踢,白天罰蹲、罰站,晚上惡警輪流值班不讓我們睡覺。
10月1日晚上我們圍成圈坐在地上煉功,被值班的惡警小付發現,副所長孫世勛就帶著5、6個惡警闖進屋對我們劈頭蓋臉的拳打腳踢,惡警小付更是窮凶極惡,拿著膠皮棍狠狠的抽打我們,嘴裏高喊著:「叫你們煉,打死你!」我被打得暈頭轉向,打了一陣後,又把我拖出去過電,我被電得在地上滾,電完我後,又把我從大廳拖到值班室,當時惡警小付正在電趙金華,他搖一陣電機問趙金華還煉不煉,趙金華堅定的說:「煉!」搖一陣,問一句,當趙金華說完第三遍時,就被電得倒在了地上,它們才住手。這時把我們一個個拖到樓道裏光著腳站著,大約過了10分鐘左右的時間,趙金華被折磨得暈倒了,惡警知道是被打的,怕出事就把她送到醫院打了一針,又拉回來了。天亮後,我發現自己的衣服袖子被它們打我時拽破了,扣子也掉了,滿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渾身只覺得疼痛難忍。趙金華被膠皮棍抽得更是嚴重,整個臀部被打得像扣上了一個黑鐵鍋,血紫爛污,沒有針尖大的一點好地方。當時我看到後心裏都發麻,趙金華告訴我們說:她自從被打被電後,右半身子一直麻木疼痛,喘氣也覺得發悶。直到10月7日,她再次昏倒,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就這樣一個本來身體健壯,被抓時還在地裏幹活的一個活生生的好人,被抓到派出所10天的時間就被迫害致死,可見當時有多麼慘烈。趙金華死後,邪惡封鎖消息,直到第二天才通知家屬,還把我緊閉起來,不准和外人接觸,關押了我將近50天的時間。在我丈夫一次次的要求放人時,政府一個專管法輪功的人和派出所所長王其德為了逃避責任,逼迫我必須按照它們編造的謊言寫出書面保證才能放我回家,由於自己修的有漏,有了求安逸之心,又一次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死去的功友的事。回家後,我一直不敢面對自己,不敢面對師父的法像,經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同修間的切磋,堅定了我的信心,我要走出去證實大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2000年正月12日,我衝破家庭的重重阻攔,進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中間,就被惡警攔住盤問抓到了警車上,關押在廣場邊的派出所,後又被遣送到我們當地派出所,一下車惡警小付對我們又打又罵,讓我們站在樓道裏,打開門窗,扒下我們穿的棉衣凍我們。正月15日晚上我們煉功,又遭到所長王其德和惡警小付的一陣毒打,在派出所被關押的日子裏,每天讓我們給所裏打掃衛生、拖地、擦門窗,為了不讓我們煉功,每天有5、6個惡警逼著我們跑步,跑的慢了惡警就在後面用腳踢,用帶刺的棘子抽,臉都被刺破了,我被惡警小付踢倒後,一時站不起來,他就拽著我的頭髮打。功友們跑過來制止,喊著不准打人,它才住手。後來看我們都不跑,就單個把我們叫到屋裏打,我被惡警小付打的臉腫得老高,好幾天都不消腫,耳朵被打得嗡嗡響,惡警小王用書捲成筒用力抽我的頭部,當時我耳朵就長時間甚麼也聽不見了。在派出所裏我又被關押了40多天的時間,所長王其德又逼迫我母親交了300元錢,放我回家。
2000年4月初8,我去功友家,又被張星鎮派出所抓去,說我非法聚會,被送到招遠市看守所拘留,在看守所裏,因煉功,被惡警用膠皮棍抽打,有時把我們十幾個人整天整夜用手銬銬在一起,睡覺都躺不下,兩手被銬得紅腫,在拘留所兩個月的時間天天給我們吃玉米麵做的窩窩頭,不僅變質,裏面還有沙,真是連豬狗都不吃的,就這樣的飯,其中有一個月每頓只給我們二兩,這一次我又被刑事、治安、派出所輪流關押了3個多月後,王其德又勒索我丈夫300元錢才放我回家。
2000年9月27日,我到妹妹王好紅家,想讓妹妹給我剪頭,派出所惡警張廣賢、張志成、候新丹、小王等又闖到我妹妹家,哄騙說有點事叫我們去說一說。我和妹妹對它們說,你們執法違法,無期限的非法關押迫害,我們不去。這時小王拿起我妹妹家的電話告訴了所長王其德,所長命令強行執行,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和妹妹被無故抓到了派出所,我丈夫去問它們為甚麼又抓人,所長說這是上面的命令,你們去找鎮上領導,當時找到鎮領導時,它們也一樣說是上面的命令,是怕法輪功10月1日上北京,就提前抓捕,並說你們往上告也沒有用,其實很清楚,就是江××一手操縱的,我又被關了10多天,最後絕食抗議才放回家。
2000年臘月25日,我和妹妹回到父親家裏,幫老人準備點過年的用品,父親有病、腿痛,走路不便,我母親因上北京被非法拘留在招遠市看守所,父親哭哭啼啼,家裏沒人照顧。下午兩點多鐘,所長王其德、指導員張海等十多名惡警開著兩輛警車闖到我父親家又抓我們,我丈夫和妹夫和它們講理不讓抓,它們卻像土匪一樣根本不講甚麼理,王其德就命令幾個惡警先把我丈夫和妹夫抓走,這邊張海就和幾個惡警砸我父親的門,年邁的父親被它們氣得渾身發抖,門被砸倒了,惡警們闖進去拖著我就走,我堅決不從,王其德就穿著皮鞋踢我的胸部,我當時被踢得疼痛難忍,它們在地上拖著我走了足有100多米,鞋也拖破了,那天正下著雨雪,我全身上下沾滿泥土,褲子也被泥水浸透。我丈夫被逼寫了「保證書」傍晚放回了家,當晚我和妹妹、妹夫趁它們大吃大喝時逃出了魔窟,雪越下越大,我們走散了,我一個人深更半夜冒著嚴寒風雪,只覺得渾身上下像涼水一樣,打著冷戰,有家不能回,我在雪地裏走了一夜,天濛濛亮,我叫開一個功友的家,把我被抓的情況告訴了她們,幫我整理了衣服後,我們一起去北京上訪,走到天津火車站,我又被抓,它們問我姓名、地址,我不報,大年30晚上,又被送到德州市一個縣城拘留所裏,關押四天,在那裏我告訴同監室裏一個女犯和警察大法的真相,告訴它們我因堅信大法而遭到的一次次的迫害,通過說話口音,拘留所辨別出我是招遠人。
2001年正月初三日,被張星鎮610接到當地派出所,在路上一個姓劉的鎮政府人員勒索了我100多元錢,車到派出所剛停下,張海、小侯等幾個惡警就把我從車上拽下來,就是一陣拳打腳踢,王其德使勁拽我的頭髮,因我從天津被抓一直絕食,被它們打得再也爬不起來,正月初8,它們就逼迫我丈夫交600元錢,才放我回家。
2001年正月19日,剛放我回家沒幾天,副所長孫世勛又和幾個惡警闖到我家抓我到勞教所去強制洗腦,它們用甜言蜜語哄騙我丈夫說:幾天我就能放回來,我丈夫想攔也攔不住,眼巴巴看著我又被抓走,呆呆的站在那裏,目光裏流露出無限的難過和無可奈何,當時看到丈夫淒涼的面容,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晚上我在派出所裏被罰坐了一夜也沒睡覺,再加上又冷又餓,我只覺得渾身發抖,頭昏昏沉沉的,第二天上廁所時,我暈倒了被送到醫院,後又被送回了家,邪惡說等我恢復一下身體再去,我被逼的有家不能呆,就和丈夫一起離家出走,流落在外。為此,我的母親和公婆三天兩頭受到它們的騷擾並逼迫我的父親母親領著它們到處找,找不到就把我母親關押不放,還遭到它們的毒打。
2001年6月23日,我再次被抓,在派出所裏,又遭到張詠梅(女,副鎮長)、王德興(政法委書記)對我劈頭蓋臉的一陣毒打,我被打得眼睛睜不開,就用手擋住眼,幾個惡警就把我的胳膊擰到後面,打得更兇,後又把我送到招遠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絕食抗議,又遭到它們的強行灌食,我不從,惡警們就讓5、6根案犯人按住我的四肢和頭,用膠皮管從鼻子裏強行插到胃裏強行灌,鼻子、胃都被插出了血,7月14日,它們怕我絕食出現問題擔負責任,就把我送到父親家裏,白天由鎮政府人員監視,晚上由村裏的治安人員監視,和在看守所裏關押沒有甚麼區別,從它們的談話中,我得知是想讓我恢復一下身體送去勞教或者洗腦班,我再次從父親家中跑了出來,在外流離失所了一段時間,為此,鎮領導停發我父親的退休金達10個月,我父親一氣之下病倒了,住進了醫院,不發工資,沒有錢治病,只好從親朋好友借錢治病。
2001年12月29日夜晚10點多鐘,張星鎮派出所康寧(科長)惡警領著十幾個惡警自稱公安局,使勁敲我家的門,讓我丈夫快開門,丈夫一聽是來抓我的,就叫我躲起來,它們把我家的房前屋後及平房上都站了崗,它們逐間的翻箱倒櫃,把我的全部大法書都搜去了,我也被抓到派出所,第二天傍晚我又被送進招遠拘留所,拘留將近一個月,後又被送進洗腦班強行洗腦,在洗腦班我絕食抗議,它們就強行灌食,後來在頭腦不清時,被迫寫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三書,雖然不是發自內心的,寫的三書我是不承認的,但也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留下了抹不去的污點。放我回家時,它們又從經濟上勒索我必須交1800元錢,我丈夫沒有錢交,張星鎮610負責人就迫使我簽字打條,從我父親退休金扣除,就這樣從我父親的退休金中勒索了1800元錢,放我回了家。
回首過去在江××對煉功人實行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迫害下,我一次次的被抓,被關押迫害,都是江××迫害大法的鐵證。
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明辨是非,認清邪惡,主持公道,共同起來反對這場迫害,把江××及其幫兇早日押上歷史的審判台,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早日釋放被關押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