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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真善忍」做好人 反被掛牌子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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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4日】1998年農曆6月14日我喜得大法。得法前我體弱多病,風濕、胃病、婦科病,有兩年都不能勞動。得法後我修心煉功身體漸漸好了,人也有精神了。

2000年3月11日,我為了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到北京上訪,在北京被非法關進前門派出所。3月17日松林鎮派出所所長沈正學去北京接回。剛回鎮上鎮書記李萬勇抓住我就是幾耳光,打後就弄去溺水,往復溺3次,溺得我奄奄一息。下午3大隊書記肖洪品把我接回3大隊召開群眾大會,邪惡之徒用手銬銬上我讓我站在台上沙發上,強迫我彎腰成90度。讓台下群眾來打,群眾不打。肖洪品邪惡地說:你們不打我來打,打死埋樹下。肖對我一頓拳打腳踢,把我從台上打到台下又從台下打到台上,打得我腰部以下全部黑紫,一星期後才開始消。散會後又把我送到鎮派出所關起來。當時我丈夫在重慶打工,湯雲超、湯嚴軍、何澤東找到我丈夫把他接回來,也在派出所關兩天,3人的全部費用1900多元全部讓我們攤(發票是酒吧間、公園門票、吃飯、車費)。

第二天把我弄去遊街,脖子上掛上牌子。遊街後送到廣漢市拘留所關15天。回松林後,鎮派出所所長沈正學又關我4天,晚上它們專門雇的惡人來打我,折磨了幾天後敲詐了1600元錢才放人。

2000年7月20日,我又進京上訪,回來後剛到松林鎮街上,就被鎮上惡警向德洪、杜亞、湯嚴軍等截住,弄到鎮派出所關11天。在這11天裏它們還僱用幾個社會流氓來打我,強迫罰跪、罵師父不罵就打。連續打我3個晚上,打得我鼻青臉腫、全身紫色,罰款700元。

2001年1月19日,我被騙到廣漢市北外一廠房裏,那裏已經關了幾十個大法弟子。我們被強迫洗腦34天。在接我回松林的車上我給惡警們講自己煉功受益的情況,講上北京上訪是合法也是被逼的,你們經常來我家裏騷擾,使我們一家人不得安寧,上訪就是給政府說心裏話說真話去了。惡警們不吱聲。

2002年農曆臘月26日晚上,派出所所長沈正學,還有向德洪、湯嚴軍、劉永富、肖洪品、杜亞、李育輪等人來我家抄家。我說: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教人向善,為甚麼你們老是來騷擾我?他們問:你出去過沒有?有誰來過?我說:就你們來了。我們師父是來度人的,教我們做好人,我也真正在做好人。我如數交公糧款,沒錢借錢都要交。我在做好人,你們還來無故騷擾,為甚麼那些貪污腐敗分子你們不去抓?大隊書記肖洪品說:把你整那麼慘,你還頑固不化(意為:不放棄修煉)。我說:肖書記,特別是你,拿人民的錢為甚麼不為人民做事。他一聽,趕快到門邊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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