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江澤民迫害後,由於當地惡人舉報,永陵派出所警察王海偉、曹思信等人多次到他家騷擾、抄家,並多次把佟金福綁架到永陵派出所,兩次送新賓縣看守所拘留。四年間佟金福共被罰款1萬多元。
最後一次被送到看守所是在2003年5月3日晚10點,永陵鎮派出所片警曹思信領著幾個警察又來佟家,抄家後當晚將佟綁架到永陵派出所,警察對他威脅如果放棄學法輪功馬上放他回家,否則送縣看守所。佟金福說:「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能使人心向善,有甚麼不好,法輪功我不能不煉。」第二天即2003年5月4日,永陵派出所警察把佟金福投進新賓縣看守所繼續迫害。
在看守所裏惡警利用體罰,野蠻灌食等卑鄙手段折磨他,但都無法改變他對真善忍的信仰。一個月裏他兩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當他第二次絕食時已是不能起床奄奄一息。看守所怕承擔責任,就通知家人,將其接回家。臨走時,惡警告訴家人回去養好了,再給佟金福送回看守所。佟回家沒幾天,派出所多次去他家騷擾,搞的他全家及四鄰不得安寧。他只好拖著虛弱的身體,告別了70多歲年邁體弱的母親和多病的妻子,離開了家,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流離失所的還有永陵後卜的李金秀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