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後,江氏在全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准學員修煉,無端地誹謗大法師父,並利用廣播、電視等宣傳媒體不斷地造謠、栽贓、誣陷法輪大法,用各種非法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於是我們全家人於2001的7月進京上訪,證實大法,為大法討還公道,向世人講清真相。結果,後來被分別關押在縣城看守所。歷經三個多月的折磨後,我被放回原單位監視居住,就是變相的軟禁。不准請假外出,還將居住地的單元門關上,不准與同修接觸,派專人監視我的行動、監聽家裏的電話、通知街上所有的複印店不准複印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後來,每到節假日的前幾天,比如2001年五一節、國慶節、2002年元旦,都被當地政府和派出所不出具任何手續非法抄家。
我經過多次學習師父的新經文後明白不能屈從邪惡,堅決抵制一切邪惡迫害。我質問610辦公室,「你們為甚麼抄我的家?」他們說上面有政策,我要求他們拿出所謂的政策,然後我揭露他們前幾次抄我的家,砸壞我家的門,敲破衣櫃的野蠻行為,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大法是修真善忍做好人,我們沒有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們迫害好人,善良人,會遭惡報的,這是天理,從那以後他就沒有再來抄家了。
2003年7月,因為我和我的親屬營救我的丈夫(丈夫是一名警察),610就以所謂的關心為藉口,每天到我家裏來一趟,告訴我們,不准到外面講大法真相,不准貼真相資料,不准公開煉法輪功,要配合他。開始我想到是修「真善忍」的,應該善待他們,對他們都非常客氣。後來我悟到,不應該配合邪惡的一切行為,於是有一次,他們到我家,我對他們講「你們天天到我家來看我丈夫,我謝謝你們,但是如果我每天去你們家,表示我的心意,你們會作何感受,他們說「我們沒有犯法」我告訴他們「我們也沒有犯法,我們是在做好人」後來他們再也沒有來我家了。
2003年12月20日,我在辦公室工作,「610」的人又來了。他們對我進行威脅利誘,他們告訴我說,因為上面有所謂的政策,要我表態,作個選擇,第一條:如果配合他們,寫個書面材料,就可以恢復我的工資,以及解除對我作出的開除公職,察看一年的處分;第二條:如果選擇修煉法輪功就去監獄裏修煉,或者遣送回老家,開除工作。給我幾天時間讓我選擇。這幾天「610」的人天天來騷擾,我每天給他們講真相。講了多次真相。
2003年12月25日,在我辦公室裏,他們對我說:「你作出選擇吧」,我嚴肅地告訴他們,我堅修大法心不動,有一個警察問我:「法輪功給了你甚麼好處」,我告訴他:「李洪志師父告訴我們,煉功要重德,要按真善忍的準則做一個好人,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不僅達到了身心健康,而且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們明白了:「原來是這麼回事」,但是他們又說,無法給上面交待,你寫一個心得體會,我們過幾天來拿。
我抄了師父的經文「我的一點感想」,抄完後加上幾句我的話,「我堅修大法心不動,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並且聲明,我只是煉功,從來不反對政府」,這一關就這樣地闖過了,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了。
個人經歷和認識,如有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