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自己與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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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日】和同修交流時發現,目前有些同修認為正法中先「證實自己」,然後才能證實大法。我覺得這是「私」在作怪。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執著自我這種根本執著沒有放下,在頭腦中形成了一種錯誤觀念。

我們師父在漫長的歲月中歷盡艱辛和我們結緣,又在正法時期讓我們當大法弟子,才有了我們有了參與宇宙正法的榮耀。我們在修煉和正法中就是無條件的按照師父說的去做,同化大法,去除自身存在的各種執著,即使取得一些成績,使自己的修煉達到某一境界,那也是師父慈悲苦度的結果,我們的付出只是一點點。在大法遭受迫害,師父遭受誹謗和污辱的時候,作為主佛的弟子,我們就應該站出來用各種善的方式維護大法,要求還師父清白,這更談不上證實自己,而是師父講過的「證實大法是正確的,是真正的科學而不是說教與唯心,是每一位修煉者為己任的。沒有這洪大的佛法就沒有一切,包括宇宙最宏觀到最微觀」(《精進要旨-證實》)。其實師父在《精進要旨》中早就講過:「沒有我的法身做這些事,別說弘揚,就是負責人自身的保障也難得到,所以不要總是覺得自己如何了不起。」(《猛擊一掌》),我理解,就目前正法而言,同樣是師父的慈悲呵護才使我們走到今天,否則,哪有我們現在去講清真象救度世人的機會。

其實,這種存有「證實自己」想法的同修,在正法進程中往往會表現出比較嚴重的問題:當自己要是做好了,就沾沾自喜,時間長了會生出自滿的心和求安逸心,到最後甚至怕自己再出來做正法的事,如果做不好會掉下去,還不如不出來,也就使他們更不能很好的做好目前要做的講清真象的大事;當自己要做不好,他們往往會一蹶不振,或者可能沉淪很長時間,也會使正法工作受到損失。當然,有這種想法的同修往往不能很好地溶入大法弟子的正法工作整體中去,不能把基點放在法上,互相之間不能協調配合好。說到底還是「私」字在作怪。要想真正做到師父要求的:「能理解別人、能聽別人的意見、能用大法來衡量對與錯。」「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還真得把這個心扭轉過來,才能更好的圓容大法。

目前我們唯有用心做好學法、發正念和講清真象這三件事情,才能不負自己的史前誓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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