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政法委、司法局、檢察院人員的信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13日】

黑龍江省、市、區政法委、司法局、檢察院的官員們:

法輪功修煉者們只是按「真、善、忍」去做好人、修心向善。修煉能使人的道德昇華,這對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據2003年底,法輪功傳遍了60多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被譯成20多種語言。法輪功在世界各國所獲得的褒獎達1000多個。

可是在它的發源地-中國,由於江氏的一己之私,膨脹的個人權利慾,從1999年7月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造成了這場民族的以至整個人類的災難,法輪功的修煉者遭到了殘酷迫害,許多人被迫停職、休學、退學、流離失所、洗腦,許多人被勞教,判刑,2003年12月底以證實的消息,至少有856名學員被迫害致死。人們不僅要思考,要問,法輪功為甚麼能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傳播,唯獨中國不但不允許存在,更甚者是喪失人性惡毒地殘酷迫害。這難道不是對信仰自由對人權的肆意踐踏嗎?法輪功學員堅韌和平理性地爭取信仰和煉功的權利,被視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人權運動之一。

被勞教、判刑的學員,受盡體罰和酷刑的殘酷摧殘,受盡精神和肉體殘酷折磨。在萬家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三個隊:集訓隊,七大隊、十二大隊。關押在萬家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都先到集訓隊。2002年5月開始,到集訓隊的學員一進門就罰蹲,手背到身後,不許上廁所,有的尿了褲子,這是對人身自由的嚴重侵犯, 更甚者,用刑事犯或幹警拳打腳踢(有規定不允許幹警打人,更不允許用犯人管犯人,打人),罰蹲不轉化就五馬分屍式地上大掛,就這樣殘忍惡毒地折磨一直到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為止。七大隊緊跟集訓隊,從2002年8月27日男幹警進駐七隊,開始強制轉化,用酷刑:飛機式綁吊(將手背在身後帶上手銬綁吊在半空)、電棍、鐵椅子,還有罰蹲,更甚者飛機式吊在空中,邊吊邊用電棍電,有的電棍在一個地方不停的電,使學員的腿部電燙出一個坑,疼痛難忍,傷口久久不好,被綁吊的學員手很長時間不好使,洗衣服使不上勁,他們對這些好人竟這麼惡毒殘忍的迫害。直至寫三書為止,殘忍至極。

讓我們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在司法部第21號部令51條規定:「對勞教人員使用戒具僅限手銬,嚴禁背銬和手腳連銬或將人固定在物體上。」對照這個規定:可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是違法的,萬家勞教所是執法單位,可是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在其它勞教所和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違法的,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們的司法和檢察官員,你們是勞教所,監獄執法部門的上級和監督部門,對他們嚴重的知法犯法的違法再不能置之不理,你們坐視不採實質上就是一種默認、夥同,以至是助紂為虐。

人要知道善惡有報的道理,法網恢恢。罪責難逃。你們知道嗎?在一些國家,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等國家、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等罪行起訴江澤民。並已立案,這是他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應得的下場,全世界大法弟子和有正義感的人們都同情、聲援中國大法修煉者。

這場殘酷的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對只因為不放棄用:「真、善、忍」修煉的信仰的好人所幹的那些見不得人的邪惡之事,怕更多的世人知道連中央的幹部他們都在做假報告,用造假來維持邪惡的迫害。但是謊言和誣陷總有一天會被揭穿的,烏雲遮不住太陽。

真理是打不倒的,撲不滅的,是金子會永遠閃閃發光的。善惡有報是天理,正告那些頭腦中有對法輪大法不好思想的人,當這場迫害結束的時候、就將會被淘汰!但是這樣的人有的還在糊塗中,現在是該清醒的時候啦,否則到時候悔之晚矣!因為那是去與留、生與死的大事。

此致

2004年2月5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