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元月,我被逼迫去昆明洗腦班,在此之前也有同修被拉去洗腦轉化、勞教迫害。我決定離家出走,抵制邪惡,在外流離失所九個多月。回來後不法人員又逼迫我去當地辦的第三期洗腦轉化班。當時我的腿、腳生了許多大瘡,我以此為由拒絕去洗腦班,他們也沒有辦法。
2003年3月17日下午,單位的邪惡人員夥同惡警十多人,一邊打手機試探,假意問好,一邊竄至我家門,他們踢爛房門,強行闖入我家。老伴出面制止,被惡警按翻在地,戴上手銬。不法人員們翻出法輪功書籍和真象資料,又照相,又錄像,想錄口供,被我拒絕。我抗議他們非法搜查、綁架。多名男女惡警強行拖拉推拱抬,把我丟上車。
我大聲斥責他們「你們身為警察,不但不保護公民,還打家劫舍,我修煉法輪功不違反憲法,煉功後病痛消除,身心得到淨化,這有甚麼不好。」過往行人驚愕地看著綁架的場面,惡警們閉口不回答。到了看守所,他們把怨恨集中在拳腳上,對我一陣毒打,並將衣褲扣子全部拔光,褲子拉鏈扯掉,我大聲斥責他們「你們不要臉,我還要臉,衣服褲子沒有扣子怎麼穿」,他們才罷手。
在看守所,我絕食斷水20天,每天照常煉功背法,與同室的犯人講真象。2003年4月6日早晨,惡警騙我「今天送你回家,收收東西。」然後直接說「雲南女子勞教所」,見我消瘦,走路緩慢、搖晃,怕勞教所不收,在外住了幾天,送我的惡警偽裝同情,勸我進食,甚至當成「母親」侍候,還有意附和,詛咒江澤民害人、不是東西。警察假說此行本不該來,但吃著這碗飯,派著不來不行,拿著「勞教決定書」請我簽名,反正簽不簽都要進去的,幫幫他,因家中有急事,等著快回去等等。我被他的偽善所欺騙,簽了名。後知上當,此後任何迫害叫簽名,我全都拒絕。
進了勞教所,第一招他們來軟的,吃的,睡的,用的都無微不至。但是每當我接受他們的,我就渾身難受,出現頭暈、心懶、手麻,難入睡等症狀。多次相試都如此,我悟到不能順著邪惡的路子走。之後,我一概拒絕。
第二招,他們開始強制洗腦。勞教所裏有師父的書、經文、講法。也有假經文等,一些邪悟的人大肆曲解、誣蔑。對這些我一概拒絕,不理睬,心中發正念,橫掃亂法爛鬼。
第一招,第二招對我都不靈,開始第三招,惡警態度180度大變。首先欺騙承認是勞教員,背條例,守規章、受獎罰,見管幹立正問好,不准煉功。對這些,我全盤否定,告訴他們,我是大法弟子,中國公民,我沒有罪,我不是犯人,勞教所的規章制度跟我沒關係,我牢記師父的教導:「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接下來就是第四招,酷刑迫害。邪惡之徒指使吸毒人員對我任意毒打,他們為了獲得獎勵,減勞教期,所以下手狠毒,打頭,打太陽穴,揪住頭髮用頭撞牆,叫「撞鐘」;狠踢腰部,叫「蛇纏腰」;把我的四肢抬起來向地上砸,叫「飛毯」;推滾樓梯,叫「滾坡」;單間毒打,叫「小號娛樂」。惡警不准煉功,閉眼結印就打,盤腿也打;不管是否煉功,只要坐著閉眼,把手合在一起,打;睡覺腿腳彎形,打;他們想甚麼時候打就甚麼時候打。
吸毒人員們問惡警,打死怎麼辦。惡警說:「打死白打死,不要問我怎麼辦。」他們一聽有惡警做後台,打我更多、更狠,甚至扒掉衣褲毒打。我全身浮腫,腿腳腫得像大象腿一樣粗。頭暈、腦脹,身上沒一塊好肉,睡臥難耐,吃不下飯,行走困難,我找管教說理,回答是:我們沒見誰打你呀。」那些吸毒犯邊打邊說:誰打你,誰打你?
我不應該消極承受,否則就是對他們行惡的縱容,我要揭露邪惡的殘暴,讓人們知道真象。凡是有人來所參觀視察,我就對他們大聲說「勞教所指使吸毒犯打我,虐待我,要求制止迫害。」最初幾次,等視察人員一走,就把我拉進小間,關上門窗,進行毒打。他們打我時,有時我默不作聲的背正念口訣,有時大聲朗誦:「邪惡之徒慢猖狂,天地復明下沸湯;拳腳難使人心動,狂風引來秋更涼。」(《秋風涼》)幾番較量,他們發現打也不起效,以後凡有人來所視察,就把我帶離所外。
初到勞教所時,惡警派包教來洗腦轉化,我告訴他們,在這個時候,這種環境,不要圖一時的安逸而廢了千年的等待、萬年的機緣,要絕對的信師、信法,師父沒錯,大法沒錯。
後來管教得知,怕被洗腦人員醒悟,規定她們不准接近我,不准與我交談,又把本來在我旁邊的洗腦人員全部搬到樓上去,對我換成由吸毒犯組成的二人包夾,24小時不離左右,就是上廁所也不例外。我根本沒有自由,吃食粗糙,清湯寡水,數量少,衛生差,常吃到沙子和不淨髒物。我抗議這種非人待遇,當著管教的面直說,後來數量上增加了一點。開初它們管得非常嚴,不准這樣,不准那樣,我不管這些,早睡早起,點名報到不理,進出阻攔也不管,它們動武施暴也不怕。
對包夾人員,我不記恨他們無端的施暴,照樣向他們講真象。起初她們不理不睬,甚至反施暴力,我照樣談,針對她們染上吸毒惡習的實際談,有的聽進去了,還幫助投送紙條給其它隊的同修,還表示待期滿後出去也要學煉法輪功;有的不但不聽,而去告密。
我悟到:不怕死,不等於等死,否則那不就配合邪惡了嗎。師父在《理性》中就說到:「被抓不是目地,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是為了證實大法才走出來,既然走出來也要能夠達到證實法,才是真正走出來的目地。」
我想,勞教所不是我待的地方,外面有很多事要等我去做,我要出去講真象,證實大法。後來,家人來看到我被折磨得幾乎認不出來,他們對勞教所提出所外就醫。到了醫院,我向大夫和群眾講我在勞教所受到的酷刑,他們都感到驚訝。醫生對管幹說:「她血壓高,心臟也有病,如果再受刺激,就會有生命危險。」
所外就醫,據知情人透露,已批下來,但所內扣壓,不通知我。我也不執著這事,2004年元月20號(臘月29日),我大聲朗誦《洪吟》、背經文,聲音特別洪亮,驚動了所頭和隊長跑來看,以為發生了甚麼事,有的說:「這老奶,打也不是(醫生說不能刺激),躲也不是,像這樣的春節怎麼過」,有的說這樣值班也心煩,他們商議:「又轉化不了她,她還影響別人,放回算了!」
這樣,在2004年元月21號堂堂正正離開了「雲南女子勞教所」。感謝師父的呵護,正如師父所說:「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
層次所限,有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