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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大法學員徐燕遭被劫持入精神病院摧殘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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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7日】我是中國有色金屬昆明供銷公司的一名職工, 1997年2月28日在朋友的介紹下我走上了一條修煉的路、按照 「真善忍」指導修煉,親身的受益和體會,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心修煉者能在短期內就可達到身心健康,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但是,1999年7.20以來,江澤民出於小人忌妒之心,為了他的權欲利用國家機器打壓法輪功,在江氏集團一時謊言欺騙和610、公安、單位無休止的迫害下,我一時糊塗交了大法書。當我醒悟後向單位領導表示要堅修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時,單位許某就說我是精神病,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到昆明盤龍國安大隊想向他們講明情況,但想不到姓邱的國保大隊長不由我分說,就叫來3個警察強行將我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並強迫我丈夫交了4000元的住院費。

在精神病院,我飽受非人道的肉體和精神折磨,惡人每天要對我強行打針注射藥物,每次打針都有4-5個醫護人員按住我的四肢,直到注射完畢,並且每天3-4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藥,灌完藥後要檢查口中沒有藥渣才離開,往往每次打針和灌藥後我都會出現劇烈的噁心、嘔吐,常常使我吃不了東西。由於醫生每天都給我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藥,使我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他們不讓我學法、煉功,我的身體越來越衰弱。在醫院期間我不斷的向醫生和護士講,我是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沒有錯,也沒有罪,我是被迫害而送進醫院的,你們不能這樣對待我。但是醫生講:我們也沒有辦法,這是上邊指令要我們這樣做。由於我不斷的向醫護人員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實情況,不斷的發正念,住院兩個月後醫院讓我出了院。

2004年2月26日我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又被官渡區110巡警綁架,幾個惡警上來扭住我就打,我全身被打得都是傷痛,惡警還扣了我的自行車,隨後又將我捆綁後送到曙光派出所,捆綁了2個多小時後又將我送到官渡區國保大隊,我忍著傷痛向他們講大法的真象,但他們怎麼都不聽我分說:在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的程序情況下,將我在當晚零點秘密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關押,2月27日國保大隊黃姓隊長率2名惡警抄了我的家,抄走5本大法書籍,兩套煉功及普度、濟世音樂帶,打坐用的坐墊一個,電話本2本等,在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後取取保候審至今,單位李某等人扣了我近1000元的工資,並且強行叫我下崗。

我因為信仰真、善、忍被當著精神病人來迫害,我的家人也因此遭受株連受到傷害。江澤民集團一夥妄圖用精神病院的迫害達到改變修煉人信仰的做法,把一個正常人當著精神病來迫害,這不僅踐踏了《憲法》,觸犯了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權,同時也違背了基本人性和道德良知,在一個自稱「以法治國」、「人權最好時期」的國度裏,居然導演出這一幕幕人間悲劇,把一群善良的民眾當著敵人來打擊,這正常嗎?那些參與了對我迫害的人,參與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你們是該清醒了,你們所做的迫害法輪功的事,稍有點良知和理性的人都知道是錯的,是違法的,你們為甚麼還要繼續這樣幹呢?你們不為自己的未來想想,也該為你們的家人想想,問問你們的家人,這種傷天害理之事,他們會支持你幹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相信不相信,宇宙的規律都是這樣,揚善棄惡這才是做人的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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