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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甘肅女工經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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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1日】我叫曲淑范,女,44歲。下面是自99年720以來,五年中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法制教育中心)、蘭州市平安台勞教所、榆中勞教所、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派出所、蘭州炭素有限責任公司610 等對我的迫害事實。

1999年10月28日我去北京證實法,回來後被廠610戴銬關押在廠保衛處兩天一夜。

2000年7月22日上午,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掐脖子,踢腿骨,押到北京平谷縣看守所後,即遭提審。由於我不報地址、姓名,並給他們講大法真象,遭到惡警瘋狂暴打,我仍不配合。於是它們就上來扒我的衣服,要像當年日本鬼子一樣輪姦,由於人心重,怕遭侮辱,說出了地址。

2000年7月23日,由本廠610李興巨、畢可香(女)、劉××戴銬押回當地紅古區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15天內我每天被拘留所內的吸毒犯人摧殘,當天晚上就被踢腰(腎部)70多腳,每天除了踢腰外,拽頭髮,打嘴巴,全身沒有一塊好地方,惡人們說:在我沒到拘留所之前(吸毒犯張麗證實)上邊領導就指示等曲××一到這裏,叫我們往死裏打。所以惡人們就每天肆無忌憚的打我,並每天不准洗臉、刷牙,剝奪了我的一切權利。

回家後單位書記通知我被開除廠籍一年,工資停發,每月給168.40元錢。我仍堅持修煉。由於我不轉化,工廠不允許上班,一年後,廠下發文件說我和其他同修已全部轉化,讓我去上班。當我看到文件後,我堅決否認對我的陷害,拒絕上班,抗議610的可恥行為,要求惡人們更改文件,否則我堅決不上班,就這樣我一直沒上班,生活費從此停發。

本廠610五年中把我三次送進拘留所、三次洗腦班、一次勞教所,在精神上、肉體上給我造成極大痛苦,毒打、野蠻灌食、24小時包夾、不許睡覺、強制洗腦,等等。在我被查出有嚴重的心臟病和腎炎勞教所拒收的情況下,仍利用手段把我強行送進勞教所。在勞教所遭毒打、強制洗腦、面壁站、體罰、奴役。勞教期滿,廠610又一次直接把我再次送進洗腦班繼續迫害。對不轉化的學員長期吊著,對絕食抗議的,往嘴裏灌大糞等,對邪悟歸正的,加倍摧殘,惡人們自編的一本洗腦書,內容全部是誹謗大法的。編輯是韻玉成(司法局局長),副主編剡永生,其他參與人員:張沁、周紅衛、祁瑞軍(書記)、王志剛(主任)、崔黎東(主任)還有其他一些人參與整理:劉曉峰、劉濤、李浩、張培珍、王亞峰、周琴。

2002年8月13日,同修到我家,被紅古公安分局、海石灣派出所數十名警察圍困10天。在這10天當中,惡察們不斷騷擾,按門鈴、砸門,利用邪悟者於吉江拿喇叭叫我的名字叫我出來,揚言:不出來就搭雲梯砸玻璃,電鑽鑽門,並將對門等鄰居趕走,惡人們住進去,電話線截斷,前後全是警車,每天幾十名警察、便衣守候,並對圍觀的群眾造謠說法輪功要放火點煤氣,跳樓自殺,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

我丈夫用照相機把惡警砸壞的防盜門拍下來,被惡警抓走。我們學法、發正念,並打開客廳窗戶對著每天過往行人高喊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輪功,做好人無罪,每當這時,警察就給我們錄像,一群眾說,你們這是往大造聲勢啊,人家不就是煉法輪功嗎?你們這是幹啥呢?惡人心虛,灰溜溜的走了。每當我們喊大法好時,都有眾多群眾傾聽,還有的豎大拇指支持我們。我們六人每天每人只吃一碗稀飯或麵條,其它甚麼都沒有。


惡人榜

蘭州炭素有限責任公司610:周相久、李興巨、吳建華、何玉芳、唐佔卿
紅古區海石灣派出所:所長:李凌
蘭州市平安台勞教所:谷豔玲、王玉英,教導員:敬雪峰
蘭州市榆中勞教所:樊曉紅、劉生、代麗娟
蘭州市龔家灣法制中心(洗腦班):剡永生、劉曉峰、祁瑞軍、(李彬、鄭春驗已回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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