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她這個態度,勞教所怕失去表彰和得獎金的機會,又怕如果把她繼續羈押,會影響管教對其他人的洗腦、迷惑、欺騙,就與單位領導說回去「再教育」,她才於2003年4月1號被釋放回到單位上班。到下學期,非得讓她簽合同,而且合同裏有與法輪功決裂等內容。她拒絕簽字,面對610的壓力,學校領導只好開始不讓她上課,下崗在家,到後來把她的事形成材料上報610辦公室,610辦公室準備對她進行迫害,為了躲避再次被綁架的迫害,她曾流落它鄉,失去生活來源。惡徒並於2004年4月13日再一次從她家中把她綁架,送進看守所,最後又非法判刑一年半勞教,再次送到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繼續受迫害。她愛人由於承受不了她再次被迫害的現實,與她離了婚,她的兒子小小年齡又再一次失去了母愛。
望大法弟子和正義人士通過各種形式制止邪惡之徒對楊素萍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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