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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優秀教師楊素萍再次被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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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9日】楊素萍,女,30多歲,是天津市大港區石油化工職工培訓中心教師,大學畢業。2001年初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堅信「真、善、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第一大隊,受盡了苦役和精神上的折磨。在勞教期間,裝卸車每次都必需讓她去,要扛100-160斤裝豆子的麻袋幾十包,甚麼重活都上她幹。連強壯的男勞力都感覺吃力的活,都讓她幹,裝車是勞動強度最大的體力活,每回都讓楊素萍老師去幹。不摘豆子時就把她調到洗腦班,由於她堅持修煉,經常就是被罰站一宿,有時管教人員找她談話,一談就是大半宿或一宿,言語中充滿了謾罵、譏諷,甚麼執迷不悟、自私自利、拋夫棄子、無情無義等等。請問是她自願離開家庭、進勞教所的嗎?按「真、善、忍」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有甚麼錯?

因為她在洗腦班長期不屈服,在不摘豆時,管教就調她去有活的班,紮坐墊、糊紙盒等等,經常通宵的幹。被非法勞教期滿不放,加期半年,加期半年的日子快到了,管教就讓她連續20多天不睡覺,不管她寫的內容是甚麼,只要封皮和題目寫上「悔過書」這幾個字就算過關。當她清醒過來時,認為這樣也是沒有正念正行的當好法輪大法弟子。當單位來人接她時,勞教所和單位的負責人問她法輪功是×教嗎? 她堂堂正正的說:「不是,自己堅決不和法輪功決裂。」

見她這個態度,勞教所怕失去表彰和得獎金的機會,又怕如果把她繼續羈押,會影響管教對其她人的洗腦、迷惑、欺騙,就與單位領導說回去「再教育」,她才於2003年4月1號被釋放回到單位上班。到單位上班後,她兢兢業業的教書育人、業務精湛、言傳身教,受到師生的一致好評。

別的教師都每月掙1000多元的工資,才給她發500元錢。就這樣她僅上幾個月的班,到下學期,非得讓她簽合同,而且合同裏有與法輪功決裂等內容。她拒絕簽字,並給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講真象,她告訴有關人員和其他老師:「法輪大法是教人們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都是奉公守法、不計個人報酬、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怎麼能說是與政府作對、與國家作對呢?這麼好的宇宙大法,人人都能遵守,那我們的國家不就出現安定團結、國泰民安的景象了嗎?」

面對610的壓力,學校領導開始不讓她上課,下崗在家,到後來把她的事形成材料上報610辦公室,610辦公室準備對她進行迫害,為了躲避再次被綁架的迫害,她曾流落它鄉,失去生活來源。不法之徒於2004年4月13日再一次從她家中把她綁架,送進看守所,最後又對她非法判刑一年半勞教,把她再次送到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繼續受迫害。她愛人由於承受不了她再次被迫害的現實,與她離了婚,她的兒子小小年齡又一次失去了母愛。

了解她的人,包括認識她的勞教人員和良知未泯的管教人員都知道,她是個踏實肯幹、剛強樸實、忠厚善良的好人,是個文化素質很高、嚴於律己、各方面修養較好的知識分子,對這樣的好人卻慘遭迫害不可理解。

強烈要求有關部門立刻將楊素萍老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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