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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津市學員傅伊芳被惡警周仁定、雷民主殘酷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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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3日】傅伊芳,50多歲,因修煉法輪功經常被騷擾,多次被抓,被關押。

在2003年3月26日晚,湖南省津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長周仁定為首,帶一夥惡警搭梯爬到三樓大法弟子傅伊芳家(50多歲)翻窗入室 ,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手續,未經任何人同意,在家裏亂翻亂抄,就像電影中文革時造反派抄家鏡頭重現。惡警強行把傅伊芳綁架進拘留所非法關押兩個月,折磨得沒人樣才放出來。

周仁定、雷民主還對傅伊芳進行毒打,兩惡警對一個五十多歲的婦人拳打腳踢,並用長木把、棕掃把往身上、腿上、臉上,亂打猛踢,打得她全身青、紅、紫、傷,臉部腫了幾天還沒知覺,並且還得意地說,上面有秘密文件指示對法輪功人員說抓就抓,要打就打,打死十個只五雙。

哪有這樣滅絕人性的指示,這是絕對違背憲法的,他們觸犯了《憲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一條,也嚴重違背中國所簽訂的國際人權公約,翻窗入室,非法搜捕違反刑法的第二百四十五條,憲法的第三十九條。

美國士兵虐待戰俘,其總統要賠禮道歉,而中國公安違反國法隨便綁架抓人,卻沒人敢管,天理何在?還有人性的警察該清醒了,不要助紂為虐,善惡有報是天理,現在江澤民已被告到海外多國法庭,全世界都在譴責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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