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津市蘆永珍所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5月26日】湖南津市法輪功學員蘆永珍(63歲),1997年4月有幸得法,從此堅定修心向善。她看到電視裏對法輪功造謠誣蔑,於2000年2月25日去北京信訪辦上訪。27日剛到,就被便衣警察抓進前門派出所,3月27日下午被常德駐京辦事處帶走。三天後津市公安人員押送蘆永珍等5人回津市,將她們身上所剩1000多元錢沒收,拿著沒收的錢去賭博打麻將。

蘆永珍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所長李學文將蘆永珍三人雙手交叉連銬在一起達79個小時,在這期間不准吃、不准睡。30天後轉到拘留所,無限期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執法人員的非法關押,蘆永珍等於2000年9月13日被放回家。

2000年12月14日,蘆永珍和同修看到電視裏過一段時期就造假羅列罪名來誹謗法輪功,欺騙全國人民,便第二次上訪。不想還未到信訪辦,在地鐵就被便衣抓走,幾天後,又被關進看守所。

2001年元月1日晚上8點半,以周仁定為首的6個610的兇手將她提出去後,逼迫她將所有棉衣、毛衣、鞋襪全部脫光,只剩了一件單衣。周仁定兇惡的說:「今天首先向你開刀!」

接著就將她踢倒在地上,用兩根繩子死死的將她雙臂反捆背後,拳頭、耳光、腳踢像雨點般落在她身上……直折磨到半夜2點多。蘆永珍從捆綁直到臉色蒼白,頭髮顛上滾落豆大的汗珠,快暈過去才鬆綁,這為一索。整整6個小時,62歲的蘆永珍被惡徒們捆了四索。幾年過去了,現在蘆大媽的胳膊上還能看到被繩索勒過的深深痕跡。

2001年3月25日惡徒們又將蘆永珍拉上大卡車同刑事犯一同遊街,遭受人身攻擊與污辱。很多人不明真相,罵她是賣淫的,不要臉,武警還不她讓聲辯。

2001年4月2號蘆永珍被判非法勞教一年。

2003年3月26日,政保股、派出所、辦事處等人又把蘆永珍無故關押拘留15天。

2003年6月11日下午,邪惡的周仁定,「羅眼鏡」又將蘆永珍突然抓進三派出所。晚上8點鐘時,惡徒周仁定說:「今天我親自坐莊審你,上次被你溜掉了,這次看你有好狠!你不說就是死罪!」

周仁定問了一句,蘆永珍說:「不知道!」拳頭立馬就擊在了臉上。幾拳下來,鮮血從蘆永珍的鼻子、嘴角流了出來,還不准擦。惡徒們又在外面找了兩塊凹凸不平的帶有水泥的紅磚,逼迫蘆永珍跪在上面直到天亮才走。

6月12日惡徒們又將她送看守所關押,半月後,轉拘留所,9月4日送勞教一年半,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不收,年齡大,身體不行。按法紀法規,勞教所返回要送回家。但這幫惡人卻超越法律之上的迫害,又將她關押在拘留所,從早到晚,搞衛生、做飯,李學文所長及其它管教共5人的衣服強迫她洗乾淨。蘆永珍這次被迫害了整六個月。


參與迫害相關人員:
610:李克斌(原李建剛、王冠校、李××)
610兇手(共10):馬建華、周仁定、羅××、王田、王治紅、周海林、黃道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