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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位法輪功學員被北京團河勞教所加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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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9日】今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北京團河勞教所三大隊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惡警進行所謂「嚴管」,他們是高昌澤(退休,60歲左右)、李海林(農民,近60歲)、李財華(農民,40多歲)、賈守新(中科院,40歲左右)、溫繼宗(40歲左右)、白少華(人民大學畢業生,30多歲,多才多藝,白少華的哥哥也因修煉法輪功,於2003年在天津被非法關押、迫害致死。)等。他們被強迫寫「揭批」文字,被長時間強迫坐「兒童椅」,並被剝奪正常的睡眠時間。從五點多到晚上十二點,除了上廁所外,幾乎不允許離開「兒童椅」,並強迫著看邪惡誹謗大法的東西。其他法輪功學員也被強制坐「兒童椅」,並被強制灌輸誹謗之詞。李海林、李財華身體承受不住此等折磨,提出反對。李海林被拉去「集訓」,很多人都聽到了他的喊聲「打人了」;白少華被三大隊10名惡警強行架到集訓隊「集訓」,被迫害兩個月之久,被折磨得瘦了一圈,明顯的不正常。惡警還強迫他寫「揭批」的東西。

此後為防止罪行證據流出勞教所外,北京勞教所增加了「清身」和搜查營室的次數。有的被褥被多次撕開,在每月一次的親屬會面前後,都被惡警嚴格清查身體,甚至翻查貼身內衣。法輪功學員在團河期間所作的文字記載,如日記、電話號碼、紀實文字等,在解教時一律不允許帶出勞教所。在本隊檢查清查後,離隊出勞教所大門前再進行更徹底的脫衣清查,嚴禁勞教所不允許帶走的東西流出勞教所(只針對法輪功學員這樣做)。

北京團河勞教所有時還非法扣押法輪功學員私人信件,並「規定」上廁所、洗漱,都要在不到30米的筒道裏排著隊喊「一二一、一二一」口號,並規定:上廁所每天四次、每次5分鐘,洗漱也僅給5分鐘。法輪功學員不准在各班間走動、說話。強制非法勞作,最長的時間是從早上六點多鐘到晚上十點左右。

大法弟子靳紅光2003底至2004年初因不被轉化,被強迫一個月不許睡覺。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甘肅人)也因為不被轉化,被弄到集訓隊。在集訓隊,他的腰被打折。彭光俊(北京懷柔農民,54歲)被綁架到北京團河勞教所,因在操場升旗後喊「法輪大法好」被迫害致死,前後僅2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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