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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修煉屢遭迫害 妻子投書申訴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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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5日】大法學員張青樹,男,58歲,農民,家住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石壩村7組。在修煉前,張青樹身患多種疾病,最嚴重的是晚期肺結核,9年不能勞動,生活不能自理。修煉大法後,在短短的幾個月內,所有病痊癒,能下地幹體力活,也為家裏省去了大量的醫療費。張青樹感激法輪大法給了他第二次生命。

江氏迫害大法後,張青樹曾多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要求還大法以清白,但每次均遭邪惡之徒的殘酷迫害。其中包括人被逼坐在小凳上,雙腿並攏,腿間夾一張薄紙,如紙掉下來就得挨打。惡人還想出許多惡毒的方法迫害他,最令人髮指的是將張青樹的鬍子、腋下和陰部的毛拔下粘在手背上,密密麻麻的粘滿,還不准動。簡直如禽獸一般無恥!張青樹被折磨得舊病復發,奄奄一息,才讓家人領了回來。

2004年6月3日,張青樹在趕集的途中又被派出所惡警非法劫持。 7月22日,惡人們才給了其家人一張所謂的逮捕通知書。

在下面張青樹妻子胡秀瓊的申訴書中,對於張青樹所遭受的迫害有更加詳細的敘述,其妻要求立即釋放張青樹,及追究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 * * * * *

申訴人:胡秀瓊,女,52歲,農民,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石壩村7組。
申訴理由:申訴人的丈夫張青樹,男,58歲,農民,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石壩村7組。因丈夫被溫江區和盛鎮武裝部部長(610頭目)胡冬祥,派出所警察王景善、李代春多次迫害,至今仍被無理關押,特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1.請求立即停止對我丈夫-張青樹的無理傷害,將他無條件釋放。
  2.賠償多次抄家搶走的財物及5年來因遭受迫害所造成的一切精神和經濟損失。
  3.對在我丈夫身上實施的人身侮辱公開道歉。
  4.追究迫害我丈夫的610頭目胡冬祥、派出所警察王景善、李代春的直接責任,以及與他們勾結在一起實施迫害的政府官員、勞教所惡警、鄉村幹部的相應責任。

被迫害事實:

我丈夫在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最嚴重的是晚期肺結核,9年不能勞動,生活不能自理。修煉大法後,在短短的幾個月內,所有病痊癒,能下地幹體力活,也為家裏省去了大量的醫療費。我們全家感激大法,是大法的神奇救了我們全家,特別是我丈夫更從內心深處感激李洪志師父,感激法輪大法給了他第二次生命讓他知道了怎麼樣做好人的道理。

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血腥鎮壓法輪功,對大法進行了文革似的鋪天蓋地的造謠和誹謗。我丈夫說不出的心痛,經常徹夜難眠。大法是在教我們做好人哪,錯在哪裏?!修煉真善忍都不准,難道推崇假惡暴不成?為了給大法討回公道,我丈夫多次進京上訪,因此遭到殘酷的迫害。

2000年1月3日,我丈夫進京上訪,結果上訪不成反遭抓捕,溫江公安和和盛鎮610、派出所在歸途中問他還煉不煉,我丈夫堅定的回答:「功要煉,好人也要做。」我丈夫的回答激怒了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將他直接送到溫江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在看守所裏,每天被強迫剝銅絲10斤以上,完不成就罰站。

2000年4月,我丈夫再次進京上訪,上訪無門,信訪局成了抓人的公安局。我丈夫被抓回後,把我們家抄了個底朝天,並索要罰金6000元,我們沒有現錢,他們中有人說:沒錢?沒錢就用花樹頂!他們像強盜一樣將我家花樹挖走160多棵(60多元一棵),氣得我大罵:「土匪!強盜!」

這是哪家的王法?沒有信仰自由?沒有上訪權利?我們國家《憲法》裏不是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上訪、集會、遊行的自由嗎?為甚麼這些惡人就敢這樣無視《憲法》、踐踏《憲法》、剝奪公民的權利呢?

2000年4月的一天,我丈夫在功友的田裏幹活,被鎮610頭目胡冬祥和派出所的人不由分說綁架到派出所,關押期間,白天強迫勞動,晚上將雙手吊銬在窗戶上,根本不讓睡覺。過了5天,他們又把我丈夫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5月,鄉政府和鎮610又舉辦所謂的「洗腦轉化班」,全鄉煉功人被逼去了20多人,我丈夫也在其中。白天,他們被弄到太陽下曝曬,晚上,不准進屋睡覺,讓蚊蟲叮咬。煉功做好人有甚麼罪啊?能把人腦中的信仰洗掉嗎?真是天大的笑話!但惡人們是多麼的霸道!只要你還煉,想抓就抓,想打就打,想抄家就抄家,想罰款就罰款,連條子都不打,沒錢就拖豬牽羊,挖樹子、挑穀子,只要有值錢的,他們通通拿走。誰給他們權力這樣迫害善良無辜的煉功人?

2000年6月底,派出所王景善等惡人又把我丈夫綁架到派出所關押了3天,關在沒有光線的黑屋子裏。6月30日剛放回家,7月1日鄉政府和鎮610就像瘋了一樣開始暴打煉功人,連打3天。7月2日早上8點多,我丈夫被他們叫去,喊聲「跪下」,就開始毒打。4個彪形大漢,2人一組連續不斷的輪番毒打,整整打了一天,從頭打到腳心,寸多粗的竹棍被打斷,又用電纜線4股擰成繩再打,我丈夫被打得全身冒血珠,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肉,衣裳褲子就沾在肉上,誰看了都忍不住掉眼淚。胡冬祥等這些沒有人性的惡人,毫無愧色的說:今晚就把你吊在白果樹上。邊說邊摔出一根大繩來。這時,我丈夫家的人趕到了,惡人們逼迫親屬寫了保證,才讓接回。

7月5日,傷勢還未好,我丈夫又一次進京上訪。這一次,他被非法關押了7天。

2001年8月2日,我丈夫在2大隊和同修開交流會,被惡人舉報,將他抓到溫江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派出所惡警王景善,非法將他轉到溫江看守所。我丈夫對王景善說:「我們用生命都換不回你們的良知嗎?!」王景善沒有開腔。到看守所接待室門口,我丈夫一頭撞到牆上昏死過去,他想用生命換回惡警們的良知[編注]。看守所惡警為了試探我丈夫是否真的昏過去,用電棒在他的雙肩上長時間電擊,雙肩被電焦一大片,我丈夫都毫無知覺(被電焦的雙肩流了好長時間膿)。惡警見狀,怕承擔責任,只好把他弄回鄉政府。610頭目胡冬祥通知村支書接人,村支書黎炳文見我丈夫情況嚴重,拒收。他們心虛,知道他們幹的事情是見不得人的,都躲了。但躲得了嗎?善惡終有報。

2002年7月29日晚9點過,派出所4個惡警突然撞進我們家,將我丈夫一拳打倒在地,強行銬上手銬,欲將他綁架走,我和兒子奮力拖住不放,我丈夫向鄰居大喊救命,喊聲引來了很多周圍鄰居,惡人見勢不妙,放了我丈夫,灰溜溜的走了。第二天中午,胡冬祥、余秀雲等人進門就說我丈夫寫了甚麼標語,要他去對證,說話間,衝進來7、8個派出所和鎮政府的惡人,將我丈夫按倒在地,強行銬上手銬,4個惡人把他抬起扔到車裏綁架走了。下午惡人又來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磁帶等。惡人們將我丈夫關押了9天,不讓他睡覺,晝夜用手銬銬成「龍抱柱」或大字,惡人還時不時敲打手銬,使手銬死死的嵌進肉裏。9天中,僅給他吃了兩小碗飯。9天後,將他投進溫江看守所又非法關押了幾十天,再將他私判兩年勞教。

在綿陽新華勞教所,我丈夫受到的非人折磨更是難以盡訴。我丈夫一進勞教所就逼坐軍姿:人坐在小凳上,雙腿並攏,腿間夾一張薄紙,如紙吊下來就得挨打。惡人還想出許多折磨他的方法,最令人髮指的是將我丈夫的鬍子、腋下和陰部的毛拔下粘在手背上,密密麻麻的粘滿,還不准動。這些禽獸居然能想出這樣卑鄙的方法來侮辱一個煉功人!他們把我丈夫折磨得舊病復發、奄奄一息,才讓家人領了回來。

2004年6月3日,我丈夫在趕集的途中又被派出所惡警劫持,我家無人,5、6個惡警像盜匪一樣撬開窗戶,翻進屋內,翻箱倒櫃,連豬圈和裝豬草的屯都翻了個遍,抄走了大法書、磁帶、錄音機。

好長時間,我見不到我丈夫的人,也沒有他的消息,不知道他是死是活。7月22日,惡人們才甩給我一張逮捕我丈夫的通知書。

我丈夫僅僅因為堅持修煉大法,不放棄真善忍的信仰,不違背自己的良心,不肯依附惡人造大法的謠,遭到610頭目胡冬祥、派出所惡警王景善、李代春等人以及新華勞教所惡警多次殘酷迫害,還不許受害人說話,惡人們無視《憲法》,侵犯人權,執法犯法。《憲法》第33號第二款規定: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我丈夫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進京上訪為大法討回公道都是合法的,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近日獲悉成都檢察院將開展為期一年的「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專項活動」,作為張青樹的家屬,我強烈請求人民檢察院以法律為準繩,明察秋毫,嚴懲不法官員的違法罪行,還張青樹清白,賠償多次抄家搶走的財物及5年來因遭受迫害所造成的一切精神和經濟損失,並立即釋放被無辜關押的中國公民張青樹。

申訴人:胡秀瓊
2004年9月

[編者註﹕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和自殘。常人的一些方法雖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卻能真的傷及自己的身體和性命。作為大法弟子,應該時刻牢記自己是大法弟子,必須珍惜生命,避免採用常人的自傷自殘行為。用大法弟子的和平理性的方式講真象,多發正念直接清除邪惡,以及讓惡人現世現報自食其果,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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