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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六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在他們的代表律師的陪同下,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國會大廈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為首的五位中國官員提出民事訴訟。
這次訴訟案控告江××於1999年在中國發起的對法輪功鎮壓的政策,使得幾位原告在中國都遭受了酷刑虐待和精神迫害。他們並要求兩千萬加元的賠償金。其他四名被告為李嵐清、羅幹、劉京和王茂林。四名被告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610辦公室的官員。
一個有四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義務為法輪功學員起訴。女律師凱蒂-肯普騰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項訴訟的提出對加拿大的司法領域影響也很大。她說,「現在提出的是一起前所未有的、非常有力的訴訟案。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任何國家,你都可以起訴另一個國家的前任、甚至現任國家元首,如果在他自己所在國家犯罪。」
肯普騰女士介紹說,起訴人雖然在中國受到迫害,但是作為加拿大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他們至今在精神和肉體上仍然遭受著迫害所帶來的影響和折磨。
肯普騰並說,兩千萬加幣的賠償是象徵性的,當事人更希望通過這個案件在司法史上開創一個法律,為受迫害者伸張正義的先例,並希望通過這個案件,引起媒體和更多的人對中國[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學員的關注。
她說,「這個案件其實主要不是關於賠償金的,無論被告賠償多少錢,也無法彌補他們發起這場迫害給起訴人所造成的巨大傷害。」
起訴人之一、法輪功成員張崑崙是一位雕塑家。在海內外多次獲獎,並躋身於世界名人錄。他在中國五次被拘留,並在監獄遭受折磨。
另一位原告何立志是高級工程師,曾經榮獲中國國家傑出工程設計金獎。他在中國被拘禁了三年六個月。
此前,法輪功成員在多倫多和溫哥華也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向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和加拿大總檢察長提出了同樣的訴訟。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錫紅從加拿大發來的報導。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9/54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