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三年前北京豐台區岳各莊派出所惡人施暴的一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8日】在2001年7月的一天晚上,惡警把我們帶到岳各莊派出所,派出所裏五、六個邪惡使用慘無人道、卑鄙下流的手段對我們進行逼供。惡警在施暴中像野獸一樣獸性大發,完全失去了人性,失去了理智。

有一個惡警攥緊了拳頭用力打我的胃,用木棍、膠皮棍打我的膝蓋和腿,還用電棍電我,在我發正念中電棍時不時電回邪惡自己。他們惡毒的招數還不止這些。他們把我的雙手背銬起來,套在有靠背的椅子背上,用一根木棍穿過我背銬著的手腕再把木棍的頂頭卡在椅撐上,然後用力壓木棍的另一頭,令一個弱女子撕肝裂肺的慘叫聲響徹夜空。最邪惡的是他們對女弟子的侮辱,就在那一宿的迫害中,他們脫我的褲子羞辱我,其中一個是派出所的頭頭(領導),從外表到內心都充滿了邪惡,惡狠狠的隔著我的衣服掐我的乳頭。面對這些敗類,我當時就質問它們:你們是不是父母養的?你們有沒有姐妹?

當時我就在想:世人們啊!在你們都睡得很香的夜晚,在你們忙碌工作的日子裏看似和平的社會裏,你們是否知道:在邪惡的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裏都發生了些甚麼嗎?這個邪惡的江××流氓集團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罪行,這些惡警打著為黨為國為人民利益的幌子,幹著見不得人的事,幹著禍害人民的事,幹著損害國家形象的事。他們是國家的敗類。

世人啊,不能說這一切與你沒有關係,願善良的人們都一起來譴責這些敗類。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待他們的自有他們應得的下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