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配合看守所警察的命令和要求,拒不報姓名和地址,被它們強行銬到鐵椅子上。我不能默認它們的迫害,就開始絕食抗議,同時發正念否定邪惡的安排。在絕食的第三天,惡人又施軟的一手,為我送來了好飯好菜,我嚴辭拒絕進餐。
與我同一監號常人中的犯人們,每天都要幹十四五個小時的活兒,完不成任務,還受體罰。我覺得他們活得很苦,很可憐。我又想:「既然來到這裏,我就要救他們,給他們講清真象,證實大法。」我主動的跟他們打招呼:「我能不能給你們幫上點忙?」他們高興的說:「好啊!好啊!」於是坐在鐵椅子上,戴著手銬,我開始幫他們,和他們聊天。
第四天,我停止了絕食,但並沒放鬆正念。同室的犯人見我開始吃飯,並且還能幫他們,便主動向所長要求放開我,我的手銬就被放開了。
有一名盜竊犯,被所長指派專門監視我的行動,我和他的接觸相對比較多一些。我順便就跟他講真象,講大法在世界在洪傳,講天安門自焚偽案,講大法教人做好人的道理,並背給他聽《洪吟》中的《做人》等等。慢慢的,他明白了真象,並向我表示出去後,一定學煉法輪功,做一名真正的好人。沒想到,很快他就被保釋了。我知道,他這麼快就獲得自由,是因為他對大法有了善念。
同室的號長,剛開始對我挺兇,曾想糾集犯人打我,但我仍舊慈悲祥和的對待他們,主動幫他們,尋找合適的機會講真象,講大法弟子修煉的故事,背《洪吟》給他們聽,他們逐漸明白了真象,對我很友好了。號長還跟我說,他的祖母也是煉法輪功的。我對號長說,我們煉功人要定時發正念的,他痛快的說:「你發吧,發吧。到時你就發,我們不干涉。」
就這樣,我開創了相對自由的發正念和煉功環境。在看守所,我每天都堅持背法,像「論語」、《洪吟》等,並不時發正念,清除邪惡干擾。
在看守所,我一共被提審了三次,前兩次,都是零口供,第三次,我覺得應該向他們講真象了,因為他們也是被矇蔽的、被利用的人。我就對提審我的人說:「你讓我說話不要緊,但你不能作記錄,否則我甚麼都不說」,他們答應了我的要求,我開始向他們講真象。那個書記員趁我說話時,又開始動筆了,我嚴肅的說:「你記的話,我就不說了。我知道你們想錄我的口供!」提審人說:「就是不錄你的口供,我們也照樣判你!」我說;「你說了不算!」他問:「我說了不算,那你說誰說了算?」我斬釘截鐵的回答:「我師父說了算!」聽了我這麼說,二人啞口無言。
為了打破僵局,那個書記員說:「你別聽信法輪功傳單上說的,說甚麼警察打人,哪有的事兒?你看我們打你了嗎?這裏也沒人打你吧?」
我說:「你們現在是沒打我,但不能保證以後不打我,你們看,我不是還戴著手銬嗎!如果你們真對我好的話,現在就給我打開手銬,放我走!」二人無言以對,「你們說警察不打人,遠的我不知道,近的咱們可都知道,××村的吳××吧,她是自殺的還是被警察打死的呢?這個,恐怕你們比我還清楚吧!」
提審人給自己找台階下說:「你這人還真會說話,我們還說不過你呢!」我說:「因為我說的都是事實!」就這樣,在第三次提審中,邪惡無空可鑽。
在看守所的第三十八天的晚上,我做了一個彩色的夢,清清楚楚的。夢中,一棵紅色的樹,紅色的樹葉,紅色的果實,連鳥都是紅色的。我知道這是個好夢,也許是告訴我,事情要向好的方向轉變了。第三十九天一大早,警察來下通知:煉法輪功的不要吃早飯!我心裏很自然的覺得:我要回家了!雖然,我明白,不讓吃早飯,肯定是要查體,惡人很可能要送我去勞教所了,但我依然感覺:我就要回家了!於是,我立即發正念清除看守所的邪惡,清除當地公安局的邪惡,絕不承認舊勢力對自己的安排,堅定回家救眾生的正念。
上午8點多鐘,我和另外監室的4名男功友被非法押往勞教所。出看守所時,警察要求我們在「釋放證」上簽名,我認為自己是被非法抓來的,心裏根本就沒有甚麼逮捕與釋放的概念,這一切都是舊勢力強加給我們的,既然來時,就不簽名,那麼走時,就更不必簽了。所以,我拒簽,徹底否定迫害。後面的功友見我不簽,也全拒簽。
去勞教所的路上,我不斷發正念:解體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自己所到之處,邪惡全滅!這時師父的法也清晰的顯現在我的腦海裏:「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更堅定了我闖出去的正念。在勞教所查體時,我還是持續發正念,並請師父加持,在做B超時,大夫說我患過肝炎(其實沒有那回事),並馬上將體檢結果告訴了警察,警察立即惶恐的到離我遠一些的地方用電話向上司彙報情況。我心裏清楚,破除了邪惡的安排,我就要出去了。
中午,送我們來的警察們出去吃飯時,把我和另一名查體不合格的功友安排在一輛警車上,陰陽怪氣的說:你們好好交流交流吧!並派兩名保安監視著我倆的動靜。
我們就趁此機會向保安講真象:為甚麼迫害大法三年多來,那麼多弟子被抓、被勞教,甚至被判刑,但修煉人卻始終不放棄信仰;為甚麼大法洪傳了那麼多國家,唯獨中國大陸鎮壓…並告訴他倆要想了解法輪功,就好好看看《轉法輪》。兩個保安表示,回去後一定好好看看書。警察吃完飯回來,給我和功友帶回兩份飯,讓我們吃,我堅定的說:「不吃!不把我送回家,我是不會吃的!」功友本來想吃飯,聽我這麼一說,也拒絕吃飯。
回來的路上,我和功友被分乘兩輛警車。開車的警察問我:「××,你想回家嗎?」「當然想回家。」「那你就把和你住在一起的那個功友的姓名、地址跟我說說,我就送你回家。」(註﹕在看守所我被當地警察認出)我說:「我還真不知道,我們儘管住在一塊兒,相互之間連姓名都不過問的,更別說家住哪了。」他見實在問不出甚麼來,就找話跟我說:「那我們送你回家,你高興嗎?」
我心想,大概是師父提醒我,別起歡喜心吧,對他說:「沒甚麼可高興的,我就應該回家。」「那你回家還煉法輪功嗎?」我沒正面回答他,我說:「你們都知道,我剛被抓的時候,身體非常的健康,可被折騰了這麼長時間,功也不讓煉,身體就垮了,你們也都看見了,這不是查出來了嗎?誰能保證我不得病?」他趕緊說:「你要煉,就在家煉,千萬別出來!」
警察開車沒有去派出所,就直接將我送到村委會。一個警察告訴我說:你是最幸運的一個,從勞教所、看守所出來的「法輪功」沒有一個不再送「轉化班」強制洗腦的。當然,我心裏可清楚所有這一切,都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幫弟子做的,我只不過是做了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回到家,我才見到它們早已送給家屬的「判決書」,原來我已被邪惡非法判勞教三年。就這樣,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用正念徹底否定了這一切,這也驗證了師父的話「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誰也操縱不了」。
回家後,我一邊做工,一邊講大法真象。我回家才三個多月,過了春節,還沒出正月,有一天,我正在一客戶家做活兒,突然兩個法院的辦事員來找我,送給我一張傳票讓我簽名(和我一起被捕的大法弟子,已送去勞教所的都要被非法重判)。我說:「我已經被判勞教三年,因為有病,被送回家了。這件事已過去了,我又沒犯法,為甚麼要判?我不簽!」他們說:「我們也是執行公務,你不簽,我們沒法交差。」我說:「我還要去幹活兒,沒有空。」說完轉身就走。他們急了,連聲喊:「你回來,你不簽,我們把你帶走!」
我又回來對他們說:「這不要緊,先拿傳票來,我看看,我還沒弄明白怎麼回事呢。」我接過傳票,表面上好像仔細看的樣子,實際上是對它發正念,清除邪惡對自己的迫害,決不讓邪惡的陰謀得逞!同時看清上面的開庭日期,我發正念時,法院的人就給他上級打電話,當我發完正念後,二人竟要去沒簽名的傳票走了。
又過了幾天,當地派出所的二個警察來到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說他們所長有事找我去派出所談話,還說甚麼「你不願去,也可以不去。」我知道這是它們的藉口,不知又要耍甚麼花招兒了,就拒絕去派出所。它們又找來兩個保安,準備強行將我推到警車上。我堅決不配合他們,同時跟他們要帶人走的證件。
我的妻子、孩子還有我哥都強烈譴責不法人員們的暴行,跟他們評理,奮力阻擋他們的非法行為,村裏人聽到消息後,也紛紛趕來,阻擋不法警察抓人。不法人員們一看形勢不妙,就又打電話找來兩個警察,強行將我綁架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我絕食絕水抗議,因我悟到這是舊勢力對我的迫害。我想即使自己有漏,也決不允許邪惡迫害,並發正念清除迫害自己的舊勢力。第二天,抓我的警察負責人害怕了,在我的隔壁房間給上司打電話,我聽他著急的說:「他已經絕食絕水兩天了!」
第三天上午,隔著窗戶,我發現上次給我送傳票的那兩人又來了。我知道,開庭的日期快到了,他們又想來找我簽名了。我決不能讓他們的計劃得逞,我立即發正念:讓它們見不上我,我決不見它們!我在裏間發正念;在外間,法院的人跟警察負責人交涉,派出所的人,是說甚麼也不讓他們見我。
我聽法院的人焦急的說:「再拖下去,就要過期了。」派出所還是執意不讓見,最後雙方竟吵起來了,派出所說法院無視派出所的存在,不按司法程序辦事,強行要把人帶走,法院的也找種種理由指責派出所。最後雙方不歡而散。(聽說,後來兩單位還為此事打了官司。)
我知道,是我的正念使他們發生了內訌。下午,派出所所長和副所長擔心我出事,都來勸我喝水吃飯。我堅定的說:「我不吃,甚麼時候送我回家,甚麼時候吃飯。」他們一看,沒招了,也只好退去了。第四天下午,派出所用車將我送了回家。
回家後,功友們考慮到我的安全問題,把我安排住到了功友家。這個時候,師父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來了。我認真的學習了師父的講法。師父的講法對我觸動很大,為了不讓父老鄉親對大法造成誤解,也為了不傷害了家人,考慮到當地派出所警察還有些善念,我決定回家做我該做的,並發正念不許邪惡再來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