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我找到煉功點,開始修煉大法。大法使我身心愉悅,心地無私,而且更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為甚麼活著,更明白活著是為甚麼。得法初期,我們學法小組只有四、五個人,可是這也是一個環境,每個人都有要過的心性關,都有需要放下的心。在學法小組裏,我們都以法為師,比學比修,摔倒了再爬起來,在師父法的指引下,勇猛精進的走過了個人修煉時期。
自從7.20以後,學法小組被迫解散,在那個風雲突變,惡浪翻滾的時期,我也猶豫過、徘徊過:這個法到底是不是真的、師父有沒有騙我們……。但是當我打開《轉法輪》,認真體會師父的每一句話,我的內心一下變得平靜了:這就是真的!就像師父講的:「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 (《排除干擾》)而且,同修們也都互相鼓勵著。我很快擺正自己搖擺不定的心,心又回到大法上了,真正選擇了跟隨師父修煉,助師正法的道路。
在後來的日子裏,我和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一樣,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先後受到單位停課、停發獎金、不長工資、不評職稱、不分房等迫害,其中最嚴重和卑鄙的迫害是他們大搞株連政策,我的同事因為我修煉大法而被上級減少了許多福利和獎金,使許多同事對大法產生了誤解,把這些生命推到了一個很危險的地步。
在被迫害的日子裏,我也曾經害怕過,妥協過,但是,只要一學法、一和同修們切磋,自己的心性馬上就提高了,正念也就出來了。我在大法弟子整體提高的正法形式下,不斷的提高著自己的心性。
2000年冬天,我帶著不滿週歲的兒子,在馬路邊發真象材料,被不明真象的群眾舉報,110追了半個城市,才找到我,把我非法關押到附近一個派出所裏。在派出所,我克服了開始時的怕心後,就堅定一念:不配合邪惡,馬上出去。後來整個派出所都忙著打掃衛生,突然之間所有的警察都去了另外一個屋子,就這樣,我抱著孩子從從容容的從派出所走脫了。
2001年元旦前,我又抱著兒子去北京正法。在天安門廣場上,我幾乎是哭著向世人高喊:「法輪大法好!」後來被輾轉關在周口派出所。在那裏,我的許多人心出來了,僥倖心、怕心等,我非常清醒,人心出來一個我就否定一個,出來一個我就清除一個。而且我發現自己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我會背的法太少了,同時被關押的一個學員一直在默默的背《論語》、《洪吟》,我腦子反反復復背的只有《無存》。當時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出去,出去後,一定要把師父的法背過。在那裏呆了兩天一夜,我和另一位堅定的弟子被送回房山看守所。進了看守所後,押送我們的警察拿著材料急匆匆的一轉彎,不知進了哪個屋。我們在空蕩蕩的走廊裏突然意識到,這是師父在幫助我們走脫,我們相互提醒著不要生歡喜心,就這樣堂堂正正的從戒備森嚴的看守所走了出來,又回到證實大法的洪流中來了。
這兩次證實法的經歷、過程中,我還有許多人心在裏面,許多事情沒有用正念對待。可是就這樣師父還保護我。佛恩浩蕩,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隨著邪惡因素被正法之勢與大法弟子正念清除得越來越少,修煉環境漸漸寬鬆後,慢慢的我的安逸心出來了,隨之許多人心也都出來了。長期學法、煉功、發正念靜不下心來,而且特別容易被干擾,不能時時用正念對待一切。師父的新經文下來後,精進兩天。在這種情況下,邪惡猖狂起來,表現在常人中、家庭中麻煩越來越多。開始我還忍呢,那完全是常人的忍。後來矛盾大了,再忍就是非常痛苦的事了。痛苦中,經常有一個聲音在我腦子裏邪惡的喊道:受不了了,再也不想忍了。越難受,邪惡干擾得越不願學法。最為嚴重的是我甚至開始懷疑大法。
有一次和婆婆(大法弟子)交流,婆婆穩穩的坐在床上,平靜又嚴肅的和我說著自己對大法的理解。我看著這位學法紮實,正念強大的大法弟子,她對大法的正信堅如磐石,大法在她身上展現出來的威嚴和慈悲深深的震動著我。回來後,我真正靜下心來學法,我放慢了學法速度,一個字一個字用心來學法。當我真正靜下心來的時候,大法瞬間展現出來無窮無盡的內涵,我體悟到了佛法的博大與慈悲。
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有的同修問:
「問:慈悲是去掉情而產生的,那麼威德是怎樣修出來的?
師:你走好正法的這條路,修煉中你能夠闖過你自己的束縛,能夠放下你的執著,能夠在正念中救度眾生,你能夠正念對待你所面臨的一切,這就是威德。」(《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
師父的話直接指到我的心裏。修煉這麼久了,我的威德何在?我不停的反問自己,我覺得在我的修煉路上,其實掩藏很深的還存在著對大法根本上信不信的問題。我如果不清除這個思想業力,我是無法跟隨師父走完人成神之路的。我的一些看似修煉的行為,不配是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更不要說建立威德了。如何消除這一思想業力?師父早就說了,多學法,在法中加強正念,用正念看待面臨的一切。我現在才真正悟到,法是正念的根本,法是建立威德的基礎。
在回顧這些年走過的路,我非常慶幸自己當時選擇了這條路。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我會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4/11/5/54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