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6月份讀了師父的《我的一點感想》後,為師父的安危流了淚,預感到嚴酷的現實不遠了,但自己下決心無論將來環境多麼險惡都要堅修到底!
四個月的學法修煉,我深深的知道法是甚麼、法給予了我甚麼!我署名寫信給中宣部反映大法的真實情況。寫信後帶來的後果都想到了,我從大法中受益,就應該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
99年「7.20」鎮壓開始了,7月21、22日我去省政府信訪辦,沒有政府官員聽你說甚麼,只是大量的公安、武警抓人,一片白色恐怖。23、24日早晨我照常去公園煉功。
無處說理怎麼辦?24日,在市政府附近有一名功友說北京有很多大法弟子,對!上北京說理去。這時想:丈夫、孩子、單位怎麼辦?去了有可能被抓……但是我想師父在講法中說過替我們消業,我悟到:甚麼是替我們消業呀?那是替我們償還一世一世我們欠的命啊!我沒有見過師父,師父沒要我一分錢,我的病都好了,遵照大法的法理做,家庭和睦、生活幸福,我們受益於大法,當大法遭難時,我們不該說句公道話嗎?!常人還講受人一飯之恩當以萬擔相報呢。25日我與功友一同進京,火車上盤查的很緊,專查帶東西少的、隻身來的,由於我們的正念:一定要到北京,甚麼也阻擋不了,順利到達了北京。
到了北京後知道了,信訪辦不是接待來訪的地方,是北京和各地公安抓人的地方,無處反映情況。漫山遍野的大法弟子(十萬、八萬,到底有多少誰也說不清楚)天天去天安門廣場,北京的天氣有40多度,很熱。大家切磋怎麼辦,在這沒有百姓說理的地方,回家更沒有說理的地方,那麼就在這等待機會反映情況。我們住在前門附近,同屋住的一功友領著孩子(小學生),她說她們一家三口來的,到信訪辦一看不讓說理,就是抓人,就到天安門廣場三人一起打坐,丈夫被抓走了,把她們娘倆攆走了。旅店費每天20多元,我與功友住了十天就到外面住了。天當被,地上鋪兩張報紙當床,馬路邊、大樹下、公園裏、車站外邊的地上等處都睡過覺,晚上睡得晚,因為有便衣、警察等,早晨起得早,一是防警察,二是有時凍得睡不著。吃的也很簡單,有時一天背幾個饅頭、一袋鹹菜就是一天的伙食。買一瓶礦泉水,目地是要瓶子,經常是花幾角錢上廁所,順便把空瓶子灌滿水,晚上睡覺這瓶子還是枕頭。最糟糕的是下雨天沒有乾的地方睡覺,有一天我與功友從下午四點鐘在外面一直走到半夜十一點也沒有看到一塊乾爽的地方可躺下。天氣40多度,沒有地方換衣服,沒有地方洗衣服,洗完也沒地方晾。後來在馬路邊上找到一個廁所,廁所的地上有一根直上直下的水管,管上有個閥門,一打開,水朝上淌,可以解決洗衣、洗澡的問題。北京有很多這樣的廁所,有時也找個工地洗。
來北京證實法的成千上萬大法弟子有男有女,有上至七、八十歲的老人,下到幾歲的孩童,各行各業都有。為了證實法,停留在北京,24小時在外面。在天安門廣場碰到濰坊來的幾名功友,他們(她們)是從濰坊騎自行車到天津,(因為濰坊火車站、汽車站攔截)剛出來的那天夜間,走在路上,有一功友自行車出了點小毛病,停下修車,別人慢慢往前騎,這時來了一騎摩托的人,圍著他轉三圈,他害怕了扔下自行車就跑,被抓。其他人沒有被嚇住,繼續往天津方向走。白天防備警察少走路,晚上騎一宿,幾天後到天津,沒有時間把自行車賣了,只好扔下,坐汽車去北京。在天津遇到盤查,他們正念闖過,艱難的到達北京,他們的臉不僅曬得黑,而且已經曝皮。有很多女同修帶著幾個月、幾歲大的孩子,孩子要吃、要睡,半夜說;「媽媽我冷!」有的弟子已身無分文,她們比其他隻身來的功友不知要難多少倍!但是留在北京的大法弟子每一個人經過理性的思考,得出的結論是:師父是正的、大法是正的。我們要反映真實情況。因為宇宙大法是正的,才有這樣的成千上萬的大法弟子為大法而捨身上訪,留下他們偉大的威德。
8月11日半夜11點在長安街的地下通道裏,有二十多人睡覺時被保安叫起、攆走。半夜被抓、被叫起是常事。我與七、八個功友往東走了有幾里地躺下睡了。凌晨兩點鐘,來了三名警察將我們叫起,翻兜子、並有侮辱我們的語言。從小到大沒有體會到被侮辱的滋味,淚水流了下來,但我很快冷靜下來,向警察講:我們為甚麼來北京:大法是正的,我們相信政府、把領導當作父母官才來反映真實情況的,希望能正確對待法輪功。警察說:「你們師父出了那麼多盜版書斂財」,我說,「正式出版的著作,我們師父是按照國家規定拿的稿費,不存在斂財的問題;至於說盜版書,國家都沒有拿到稅收,我們師父更沒有拿到稿費,這是國家有關部門管理不善造成的,與我師父沒有關係。」警察又問了很多問題,我都一一回答,警察態度越來越好,最後他說:「你們趁著身上還有錢回家吧,好好照顧丈夫孩子。」然後放了我們。這是大法弟子心正的結果,也是大法弟子正人心的結果:警察明白了誰是誰非。
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抓,每天也都有弟子正念闖出,那時大家還不知道使用神通,更不知道如何用,但被抓後的正念顯出了神跡。
在北京的考驗是方方面面的。有一天我看到了丈夫、孩子有病了,正在打吊瓶。心裏異常的難過。單位那邊也捎來了口信:說我攜款跑了。因為我手裏有單位的上百萬元錢的支票與幾十萬元的現金存摺,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不會動任何人的一釐錢。我的生命是大法給的,沒有煉功前,疾病折磨得我生不如死,煉上功幾天就好了,使我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工作、生活,在大法遭難時我不能站出來,我還是個人嗎?將來有一天丈夫孩子、單位一定會理解的。
8月末我與幾名功友被抓,被關到駐京辦事處,9月1日踏上了回當地的火車,警察將我們關在了車廂與車廂之間的銜接處,此地窄小、又冷又髒、下邊還冒風、還顛簸,還得小心火車開起來別夾著,銜接處兩面通向車廂的門時刻關著,警察在門那邊看者,兩邊的門一關,使人上不來氣。
到當地公安分局後,逼迫寫保證書,否則拘留。經過幾天的折騰,人過度的疲勞,大頭沉,眼睛強睜著。公安局逼迫寫公安部的「六不准」,單位的領導、我丈夫都來了,看著丈夫又黑又瘦憔悴的臉,我心裏很難過,僵持約一小時,我沒有把握好,寫了不參加煉功等等,這樣才允許丈夫把我接走。在單位也寫了不煉了的保證。回來之後,痛悔已極,生不如死,我與婆母說:這樣回到家你們很高興,可是真我已死,回來的只是沒有靈魂的軀體。十多天法不學、功不煉,打不起精神來,雖生尤死。但後來我發現身體有能量流動,啊,師父還在管我:給我灌頂,這時我下決心好好修,多學法,遇事儘量站在法上。
10月27日,大法被非法的定為×教,當夜我一人踏上了進京的列車,用最純淨的心證實法,被抓後送回當地公安局。在北京火車站一走一過上車時聽到警察說到:江蘇有四百多法輪功今晚被送回。這回就是死也要站在法上,決不寫甚麼保證書。公安局長在送我去拘留所前又問我:你如果現在說不煉了就放你!我看著他,堅定的搖搖頭。
拘留所關了一百多個大法弟子,天天八、九點鐘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就來提審。先是聽到喊叫聲:「還練不練了?」答:「煉!」接著聽到的就是劈里啪啦的打人聲與慘叫聲交織在一起,聽到這心就咚咚的跳,直想上廁所。一週後,我問自己:到底怕甚麼?大法正、大法好,我一定要堅定到底!這樣想就不怕了。當警察提審時我都站在法上回答。警察問:「練不練了?」答:「煉!」問:「還上不上北京了?」答:「只要有對我師父、大法有不好的東西出台,肯定去!」警察氣得給我報了勞教,上邊沒批。當你放下生死,站在衛護法上的時候,他們說了不算。這一關過去了,但是上班後,領導在全員大會上批判我,同事們躲著我,不安排工作,叫我反省。企圖用這種方式逼迫我與大法決裂。回家後通過天天學法,知道自己沒有錯,堅持真理是我應該做的。
2000年2月,我們系統有幾名功友進京上訪,領導怕別人也去,就把我與其他三名功友強行綁架到離市區有幾十里地的鄉鎮一所空房子裏,一對一的24小時看著,直到「兩會」結束那天,用車將我們拉回單位,一一過篩子──叫到局長室,逼迫我們寫是要「法輪功」還是要「工作」,如果要「法輪功」就得寫「辭職書」,被逼無奈,我寫了「要法輪功,自動辭職」 。 回到家,丈夫知道了覺得天都塌下來了,把我哥也找來了,想一切辦法讓我重新寫。對於常人來說工作沒了意味著甚麼?我理解丈夫的心情,但是從法理上我深深的明白:任何壓力都是考驗對法堅定與否。丈夫問我:「大法與我,哪個重要?」我回答:「都重要!」他說:「那咱們離婚吧!」我答:「我煉功沒犯法,如果你覺得受牽連的話,那我同意。」半個月的時間天天說這事,有的時候單位給他假回家與我說這事,這半個月的時間,像幾十年一樣漫長,心在受著煎熬,但我知道大法是正的,為了大法一定會堅定到底。看到丈夫痛苦的樣子,我也非常難過。
後來我想,領導有甚麼權利叫我們「辭職」?辭職應該是自願的,可我們是被逼迫的,就去找領導要表態那張紙,她不給。我又與其他同修找上一級領導,反映我們的修煉情況與被逼迫寫「辭職」一事。約2000年4月19日,單位的張書記口頭通知我:「開除公職,留職察看一年,不給開支,每月給200元生活費,不安排工作。」沒有給我任何文字的東西。丈夫、孩子與我承受著精神上、經濟上的迫害。單位的同事儘量不接觸我。但是通過每天的學法,我沒有向邪惡妥協,堅定的走了過來。不同層次的法理流入我的心田,雖苦也甜。
2000年11月初,我第三次進京正法。被抓後由於自己心純淨,沒有絲毫的怕心、沒有人的觀念,警察將我放了。
2001年1月21日,在單位,張書記騙我說:「政法委找你談話」,他將我領到政法委。政法委、警察、單位將我強行綁架到市「洗腦班」。洗腦班有一百多人,可是在這的公安、武警的人數比大法弟子還多。上午警察將我叫到辦公室,讓寫「保證書」,我不寫。晚上,警察又將我叫出去,一看丈夫來了,我還是不寫。僵持一陣子,我還是在丈夫寫的「保證書」上簽了我的名字,鑄成了抹不去的錯!我不寫讓他寫,這是變異人的觀念,這是在害他呀!寫保證書是在向邪惡妥協。
2001年5月,單位夥同公安來到我家,強行綁架我去「洗腦班」,我與他們講理:「公民有信仰權利,你們這麼做是犯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等,堅決不配合,使他們沒有得逞。
2001年8月,因我一直不「決裂」[即文革中的「劃清界限」],公安分局和單位送我去「勞教」,我堅決不配合。它們就強行將我抬上車,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黑嘴子勞教所),將我放在地上,警察用腳踩我的手指來回碾並說:「抽可不是像你那樣嘴吐白沫子」,看到我丈夫在盯著他,別的警察就說「家屬在這呢」,勞教所在我身體不合格的情況下將我收下。送我的警察叫我簽字,我不簽。把我抬到大隊的大門裏,他們就走了。過來一女管教,往我嘴裏塞了「救心丸」後,一會來了揪住頭髮就是一頓踢,過一會又是一頓踢。進到小隊在床上躺了一會下地後,一幫惡人抽冷子上來狠命的掐我,疼的我要斷了氣。晚上逼我寫「保證書」,我堅決不寫,她們就罰站到後半夜兩點,第二天、第三天也是如此。一幫惡人天天圍著你車轂轤戰術做「轉化」工作,採取各種方式逼你「轉化」,邪惡已極!每天都有被「轉化」的。我的身體更糟糕了,心臟病更嚴重了。從我進到勞教所的第三天就打吊瓶,衛生所的所長郭旭說:「你寫『決裂書』,就放你回家,手續我給你辦」。實際情況是病太重了,怕死在勞教所。我想: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出去,不能出賣大法而出去,人不能從狗洞裏爬出!決裂出去活著還有甚麼意義,生命為修煉而來!
大概是9月初,在衛生所看到了馬所長,她要我轉化,然後放我,我告訴她:大法如何好,我師父救了多少人,大法洪傳全世界!她說:「勞教所轉化率百分之99點幾」,我回答:「全世界都轉化了我也不轉化!」
大概是9月中旬,管教讓人拿加期單子讓我們沒有決裂的人簽字,我不簽:因為修煉沒有罪,你給我加期,我可不能給我自己加期。一會管教來了,嗚嗷罵一頓,我絲毫未動心。後來有人拿來加期單子說:「你簽字,寫『不同意』也行」,我寫了「不同意。」以後加期的單子就再也沒有我的。
9月29日上午,管教因我不背《所規所紀》罵我,我告訴她:「我不是犯人,所以不背,《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權利。」下午,惡人讓背「十一」宣誓詞,裏面有「重新做人」的話,我不背,惡人就動手。過了一會,我心臟異常難受,臉上都是汗,惡人趕快報告管教,領我上醫院,剛走出十幾步就不行了,醫生拿來手提心電儀器,做了兩個心電圖後立即將我送到中日聯誼醫院搶救後送到公安醫院住院。郭旭說:「你今天寫『決裂』,明天就讓你出院」,這話對我來說毫無意義。在公安醫院看到幾位大法弟子,她們堅信師父、堅信法,不配合邪惡,堂堂正正的闖了出去。住了24天院勞教所又將我接回勞教所,因為勞教所讓公安局和單位接人,他們不接。幾天後,也就是11月1日,新一輪的迫害開始了,給全大隊十名堅定的大法弟子辦「決裂班」,天天從早到晚上12點,有時還晚,坐在小塑料凳子上,看錄像、聽念反法輪功材料、背所規所紀、寫甚麼觀後感、體會、幫教等等,這十個人都不決裂,到11月7日有五人下到別的大隊,有一60多歲的弟子不用參加了,剩下四人繼續辦,又過了十幾天,有一功友因不戴胸牌,被關了「小號」上了「死人床」。近一個月的「決裂班」使我奄奄一息,但我依然堅定。管教就把我交到沒有法輪功學員的小隊,意在使我決裂,不管她們怎麼惡,我都善意的告訴她們大法是怎麼回事,惡警們無奈又讓我回到原來的小隊。
回到小隊,有一天,正在幹活,有一惡人坐在我的旁邊,用她的身體晃盪我的身體,我質問她:「你這是幹甚麼?」她說:「管教把任務交給我,讓你寫『保證書』。」說完繼續晃盪,這樣比挨打還難受:好像五臟六腑都要出來了。一個來月的「決裂班」的迫害使我奄奄一息,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就是這樣邪惡還是沒有停止迫害。12月份,有兩個週日,七、八個惡人,將我與另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關在寢室,逼迫我倆在她們寫好的「決裂書」上按手印(連我們的名字都寫好了)。她們先用邪悟的理論洗腦,和她們理論,她就打你,一次是約一小時,另一次是兩小時,看你堅決不按,就上來一幫拽你的雙手強按,我們兩人使出渾身的力氣掙扎著使她們做不成,她們一邊繼續拽我一邊邪惡的說:「這是我們強行的,也不是你們自願的,按完好放你回家。」我正告她們:「如果你們強行按上了,放我我也不走,一定將這張紙收回才走!」在這個過程中,直勁上不來氣、時時有生命危險,但我已經橫下一條心:要命有一條,決不能讓她們按上!
12月初我丈夫來了(他已經兩個多月沒來了),一看我還是沒有決裂,認為不能放我,就提出與我協議離婚,我沒有因此而動心,只是覺得常人可憐。
勞教所對我們的迫害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肉體上都是巨大的。每天24小時高度緊張。11月我與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說:「姐,你現在還記得師父哪段法?」她說:「我甚麼也想不起來,管教一叫我,我馬上全身繃緊弦,念正法口訣,只記住兩個字:『堅定!』」聽後,我直想哭,因為我深深的知道在這段日子這兩個字的份量。
12月20日,王可非被迫害死了。
12月末勞教所將奄奄一息的我無條件釋放(所外就醫)。
2003年3月2日晚上近7點時,派出所的警察來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進行抄家,把大法書、光盤、磁帶、都拿走了,叫我和他們到派出所去,我不去,他們就在我家住了下來,3日晚強行綁架到看守所,看守所沒經任何體檢就收進,並說:「沒有病我們收,有病我們也收!」這裏我有兩件事沒有把握好:一是警察來時不應該開門,二是無論他們在家待到何時也不應該跟他們走。當時想孩子昨晚後半夜才睡一會,這樣僵持也不是辦法。這不是正念呀!師父在《挖根》經文裏說:「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
在看守所,我冷靜的想,為甚麼會被抓,表面上是要開「兩會」了,抓了很多人,實際是自己有漏,近一個月只有三天靜下心來學法,但我有甚麼執著邪惡都沒有權利考驗我!我有師父、有法。不管我身在何處,都要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就是證實法!我決定講真象,不配合邪惡,並絕食絕水。
第二天,管教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因為我在家正常生活,沒有犯任何法,我不是犯人,所以不吃監獄的飯。大法是無辜的,我要證實大法好。」她說:「你為甚麼要絕食?」我說:「把我抓到這裏是錯的,在這裏我只能用絕食來抵制這種迫害!」3月5日將我拉出去灌食,幾個人連按帶掐帶打,管子從鼻子進去從嘴裏出,再抽回重新插一次,兩次,三次。灌完食回來就被砸上了鐐子(戴上鐐子後把鐐子上的螺絲釘用大錘子砸扁,目地是打不開鐐子,出所時得用銳利的金屬器械「劈」開)。把手銬從腳鐐子裏穿過銬在手上,人的頭和腳在一起,站不起來,也躺不下,自己連廁所都去不了。同一天,又把我抬到管教室用鋼針扎。鋼針從指尖扎進去,扎進後再鑽,先不拔針,接著紮別的手指,十個手指一個不拉,然後再回過頭鑽先紮的手指,扎完手指扎手指的骨縫(從手指尖那邊數,第二個骨縫處)。扎的時候由七、八個犯人按著我,有的坐在身上,有的坐在胳膊上,由姓尹的警察和郭晶行刑,在看守所一共上了六次這個刑,灌食十多次。針扎時疼得渾身亂顫,無法用語言表述那種痛苦!
在這樣的邪惡面前,我頭腦清醒,堅決不配合邪惡的殘酷迫害,在每一次的迫害時使盡力氣高呼:「法輪大法好!」一遍接一遍的高喊,面對每一次的迫害沒有絲毫的妥協。大法弟子就是要證實法好,鏟除邪惡,正一切不正的,堅定的維護法。在看守所我走了三個屋,把法背給其他同修聽,與她們切磋,使大家的正念更強。
到3月20日我被迫害的只有一口氣了,邪惡怕我死了,停止了扎針與灌食,開始24小時掛吊瓶,我不配合,他們就讓人按著。25日公安分局將我送到勞教所,勞教所一做心電圖,是病危的心電圖形,拒收,公安分局把我送到派出所,派出所把我送到家。我心裏非常清楚:只要我們站在法上,邪惡只有等待毀滅!
五年的正法修煉,我能夠堅定的走到今天,全部得益於在學法上精進,走路、吃飯、坐車等等都學、背法,不浪費時間,幹家務活時沒有辦法看書,那就聽錄音機,新經文來了基本上背下來再睡覺,嚴格要求自己。師父給予我們的是生生世世都無法得到的,師恩難報!我們唯有學好法加強正念,做好三件事。
沒有站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