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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勞教所將劫持期滿的大法弟子投入大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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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8日】2002年夏,在610辦公室操縱下,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將三年非法勞教期滿、堅持信仰的大法弟子李冬青、李黎明、宋彩虹作為典型上報到大北地區檢察院,該檢察院的歹徒直接到馬三家教養院對三人宣讀所謂的「起訴書」,將三人非法逮捕後均判刑五年並投入大北女子監獄。

由此可見610辦公室相當於「文化大革命「中的文革小組,凌駕於憲法、刑法之上任意操縱任何一部國家機器供其驅使、為所欲為,中國還有甚麼法律可言呢?

大法弟子李冬青是因為99年為法輪功到北京上訪被第一批非法判勞教的,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被長期關小號、坐老虎凳,已造成心衰、腎衰、全身浮腫,穿不上鞋,大把掉頭髮,身體極度虛弱。她絕食抗議被強制灌食時,邪惡的獄警故意給她弄得骯髒不堪,然後錄像給她家屬看,並造謠說她因為煉法輪功走火入魔得精神病了。

大法弟子宋彩虹經常被惡徒毒打,渾身上下沒有好地方,腳鐐更把其雙腳磨得傷痕累累。惡警們還給她注射摧殘中樞神經的藥物,企圖使她失去記憶、痴呆,因為他們有很多見不得人的罪行害怕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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