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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的經歷看江氏罪惡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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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5日】95年我開始修煉,之後便如飢似渴地學法煉功。這是我的真正人生。我和同修一樣,身體受益,思想境界提高,活得充實快樂。並向親朋好友弘揚法輪功。在99年7.20,中國那個邪惡之首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大規模迫害。電視、廣播、報紙的造假宣傳矇蔽了不明真相的人。

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幾年來,對堅持真善忍信仰,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從我自己幾年來的遭遇中可以略見一斑。

一、圍攻和孤立

7.20開始,居民委、街道、政法委、派出所及單位輪流來我家騷擾。有時一天來四五起,我連飯都做不了。電話騷擾更是家常便飯。還指派兩家鄰居專門監視我家的一舉一動。與此同時來自親朋好友的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不斷打來。有關心的,有作說客的,甚麼「別再煉了,改個功法吧」,甚麼「看清形勢」呀,甚麼「小胳膊擰不過大腿」等等,有的甚至說「就是真能成仙成佛咱也不煉了」,真是可笑。有的朋友到家裏來做工作,明知說服不了我,也來舌戰一番。同時,公安、街道、政法委、派出所及居民委搞聯網,對我進行各種監視,並向我的兒女親家講,我是市裏掛號的,重點的重點,你家孩子少到她家去,別牽連進去。用破壞家庭和睦來孤立我。真是絞盡腦汁費盡心機。

二、關押和抄家

1、為了維護大法,講清真相,討回公道,我去北京上訪,被公安劫回並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拘留。期滿不放,延期拘留。經我們集體絕食抗議,又把我送到單位長期看管(我已內退),直到澳門回歸後才放我回家。

2、2000年7.20居民委來我家,通知我到派出所去一趟一會就回來。我到派出所一看,一幫警察還有我單位領導二人在那。讓我向政府做三項承諾:不進京、不串聯、不搞活動。我沒做任何一項承諾,並向他們講真相,他們就氣極敗壞地強行把我送到戒毒所去辦班,辦班費1000元,伙食費一個月1000元。單位早已準備好了2000元費用啦。然後從我的每月工資裏往出扣。當時我內退的工資才每月300多元,扣半年才扣完。

3、幾個大法弟子在一起被居民委舉報,定為聚會罪而送去拘留所。
4、他們在敏感日4.25隨便在街上抓人,一關就是小半年。我被綁架6次。

綁架後緊接著就是抄家。1)不法惡人沒有任何手續就抄家(因我去北京就被抄家)。2)採取欺騙手段抄家,如把我騙到派出所然後說到我家談談,談甚麼呀原來是抄家;3)突然襲擊抄家:公安根據監視人的彙報,夜間敲門,一開門,就一個人卡住門,一個人掐住我,幾十人同時衝進屋就翻。4)先把人抓起來搜出鑰匙秘密抄家:如4.25是邪惡的敏感日,我在街上被警察抓住並搜身,沒搜出他們認為的甚麼證據就偷偷地抄家。

三、株連和威脅

因我去北京上訪,把我的女兒,兒子兩對小夫妻都抓走分為四處辦班,威逼他們寫保證不去北京,不煉功。

事過一年,這兩對小夫妻都去北京證實大法。都分別被非法判三年勞教。同去的其他大法弟子勞教一年,二年不等。只因我是公安定的重點被監控的法輪功學員,所以子女也被重判。街道、政法委和警察對我進行多次威脅說:「你子女的前途就在你的手裏,你要為他們考慮考慮。你孩子將來怎麼樣就看你了……」,「看你把你的孩子弄成甚麼樣啦,工作都丟了……別煉了,讓他們回來吧,你幹不過政府,小胳膊擰不過大腿,……。」在提審孩子時,對孩子進行恐嚇:「下一步就把你媽勞教……」

四、罰款停薪經濟迫害

我的女兒,兒子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而被罰款,罰款從每月工資扣出,扣足罰款即刻停薪。我的女兒和兒子已有三年和三年多沒有經濟收入。他們生活費用只能由我承擔,而我的月收入到正式退休才600多元,現剛達700多元。我們連最低的生活水平都達不到,我的原來一點積蓄全用光且還欠外債幾千元。

五、毀滅罪證

抄家時把我被拘留的證據和孩子的拘留證都偷走了,因為他們知道那是他們的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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