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資料時要體現大法真相的珍貴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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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4日】昨天我與一常人閒聊時談到了法輪功,她說打掃衛生時發現在她家門口的腳墊上有一份傳單和光盤,是法輪功講真象的內容。她說:「光盤的內容很好,信仰自由,國內外很多人都信神,誰也無權干涉。可不理解的是,把這麼嚴肅的真象材料隨便放在地上或塞到別人家門縫裏,既不嚴肅也是對別人不尊重,使看到的人很反感。」

我認為發放真象材料是莊嚴神聖的,我們在發放真象材料救度世人的同時更應該展現大法的莊嚴神聖,不能隨便地發放,如果我們不能認真對待,那麼常人也就不會珍惜。我發放真象材料時經常看到在常人的門縫裏有常人的廣告宣傳品,人們大都是看一眼後扔在地上,或開門時沒注意掉在地上。我們發放的真相材料不能給常人以廣告宣傳的感覺,應體現大法材料的珍貴難得。

我採用的方法是先把傳單、小冊子或光盤放到信封裏(根據材料的大小選擇多大的信封,儘量用質量稍好的信封),放在住戶的報箱、容易看到的放物品的台上或端正地粘到門上(事先用雙面膠粘好),這樣做既體現了大法材料的珍貴、莊重,也能讓別人感覺到對他的尊重,從而認真對待。

個人的認識,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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