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抵制迫害 走出拘留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月2日】我是1999年1月得法修煉的,2000年去北京證實法被劫持到當地看守所,後將我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在這個邪惡的「黑窩」裏,由於自己悟法不深,在人心帶動下被邪惡鑽了空子。出來以後,反覆學習師父的講法,找到了自己的執著,認清了邪惡的本質,重新匯入正法的洪流之中。

2002年8月,五、六個惡警闖入我家,他們先把我不修煉的丈夫綁架到了派出所,關在一個屋子裏,門反鎖著,不給飯吃。惡警逼我丈夫給家裏打電話,讓家裏交出480元錢,否則就不放人。因為我丈夫不是修煉人,惡警將他當作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成了當地人的笑話。與此同時,他們強行的將我綁進洗腦班,在警車上,我抓住一切機會向他們講述大法的真象,講述善惡有報的道理,揭露江澤民的謊言,車上大部份人的態度都轉變了。

在洗腦班裏惡人叫囂:必須百分之百「轉化」。他們軟硬兼施,甚麼辦法都用,他們看不行,就找來「猶大」來「幫教」。我和同修一齊發正念。惡警揚言:不「轉化」的一律轉送拘留所等待辦理教養。個別同修心裏不穩,我就跟大家一起背師父的經文《神路難》、《正念正行》,幫助同修在法上提高,共同去掉怕心,尤其對那些同我一樣走過彎路的同修,提醒她們一定要對自己發表的「嚴正聲明」負責,不能一錯再錯。大家的心性都提高上來了。

後來,惡人將我們各關一屋,安排那些高壓下妥協的人來說服我們。趁此機會,我就向她們做反「轉化」工作,後來,她們明白了,認識到自己錯了,也不再「轉化」我了。一次,惡人想放攻擊大法的錄像給我們看,我們發正念鏟除它,使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惡人一計不成,又施一計,找來大法弟子的女兒,逼她女兒替這位同修寫「保證」,女兒寫了。惡人將她的女兒帶到同修面前,女兒問:你要大法還是要我?同修回答;「我都要。」她的女兒在惡人的愚弄下對著母親喊:「我再也不來看你了。」母親忍受著這一切,堅守著正念。在大法弟子們的堅決抵制和正念下,洗腦班沒到期就解散了。

惡人用盡了招數也不好使,就將這些堅定的弟子送進了拘留所,而且叫囂要將我送回馬三家教養院。我想:他說了不算,只有我師父說了算。我根本不理他,他暴跳如雷。過了一會兒,那個惡警拿來一份材料溫和地對我說:「你只要在上面簽個字,我就立即打電話給公安局長,放你回家。」我沒有妥協。

在拘留所裏,一個女惡警,叫我們登記、簽字,我們都沒配合。那個惡警氣急敗壞地將我拖進屋,當時我只有一念:我決不配合邪惡!正念一出,它立即收手,也不逼我簽字了,問起其它事了。

與我關在一起的有三個大法弟子,號裏的刑事犯人大都不了解大法真象,甚至害怕我們,說聽電視裏講法輪功「殺人」。我們三個同修就分別給她們講真象。同號的犯人和我們相處了幾天後,漸漸都明白過來了,原來電視在造謠,撒謊。她們承認我們是好人。我在監室裏教另兩位同修唱《法輪大法好》、《明思》、《如夢令》、《得度》等大法歌曲。同修們邊學唱眼淚止不住地流,感動了其他犯人,她們也跟著唱了起來。那個原先怕和大法弟子關在一起的犯人,特別愛唱《明思》這首歌,還有一個犯人弄來了筆和紙,讓我寫下幾首大法歌曲,走時帶著這些歌曲回家了。

我們每天白天發正念,唱一陣大法弟子的歌,晚上背師父經文,煉功,只要來一個新犯人,我們就給她講真象。我們每天都很充實,犯人們理解不了,問我們怎麼一點愁事也沒有,也不害怕。我說:我們與你們不同,我們沒犯法,是江澤民對我們的無辜迫害。

我父母到拘留所來看我,我母親邊哭邊數落我,父母太害怕了,我勸他們別怕。母親痛苦地說:「那你怎麼辦,不轉化不讓出去,你在監獄甚麼時候是個頭啊?我安慰她:到時候我自然就出去了。帶我出來接見的這個管教,平時最惡,那天站在一邊聽我們談話,我看著他說:「迫害我們的邪惡不會長久,善惡必報,迫害大法弟子一定會遭應的。」一向很惡的他呆呆地看著我,沒有惡起來。

師父說:「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學員都能做到,邪惡就會自滅。你們已經知道相生相剋的法理,沒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去掉最後的執著》)

拘留半個月,無條件放我回家,我也算堂堂正正闖了出來。回到家中,丈夫和父母都很驚訝,他們沒有想到我會這麼快回來,丈夫問我,你不轉化,他們怎麼能放你出來?我對母親說:在拘留所我說過該我出來我就出來了。

以上的親身經歷使我深深地體會到學好法、講清真象、正念正行是多麼重要,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是必須做到的,不能正念正行,又怎能配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呢?

「做好你們要做的,機緣難得啊!珍惜這一切吧,不會再有第二次了」(〈〈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想到有少數同修怕心重,不敢走出來;有的經過惡人迫害走錯路,寫過「嚴正聲明」的同修,珍惜這萬古機緣,對自己負責,不能一錯再錯啊!一想到這裏,我決心把我的這段經歷寫出來。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