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明報:靜坐阻街罰款 法輪功上訴高院(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9月6日】

明報:靜坐阻街罰款 法輪功上訴高院

明報9月4日訊,16名本地及瑞士籍法輪功學員,去年3月於中聯辦門外靜坐,被警方抬走,其後被裁定阻街及襲警罪成,罰款1300元至3800元,昨日於高院進行上訴聆訊。上訴人律師表示,中聯辦門外一段道路寬闊,學員靜坐事實上沒有造成阻礙,而學員當時正進行示威,權利受《基本法》保障,警方只能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才能作出阻止。瑞士籍上訴人Erich Bachmann(右二)與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右三),聯同約半百學員,昨聆訊前在高院門外聚集。

法新社圖片報導:法輪功學員在香港商業區煉功及陳列展板

法新社9月5日圖片報導,法輪功學員在香港商業區煉功及陳列展板。香港政府無限期地推遲有爭議的「國家安全立法」。此立法導致了大規模的抗議,使之成為1997年移交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