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江集團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打壓開始了,單位的人在邪惡勢力的哄騙和威逼下拿著由單位印的「保證書」讓其他的煉功人簽字,我當時沒簽。晚上到家,我愛人就跟我吵架,父母也打電話威逼。第二天早上我愛人沒有上班,也不讓我上班,因為昨天廠長說了不簽字就開除(我和愛人在一個單位),我當時沒有能在法上認識法,他磨了我一上午我就簽了,我想在家還繼續煉。到2000年7.20局領導又派我廠有關領導到我家威脅騷擾。他們走後我愛人又和我吵架,說如果我再煉就和我離婚,我知道那時廠領導也總找我愛人的麻煩,給他很大壓力,我母親也因為壓力大而病重住院。我的書幾次被我愛人翻出來撕毀,我心裏難過極了,我對他說,這功我煉定了,你要離婚我也沒有辦法。就這樣,在這場恐怖氣氛的壓力下,2000年9月愛人和我辦理了離婚手續,他一個人拿著自己的東西上單位居住。即使這樣單位也沒有停止對我的迫害。2000年12月單位有兩位同修進京,他們也逼我寫不進京的「保證」,由於我不寫他們就把我送進了洗腦班。
在洗腦班裏,我當時主意識還很強,知道在那煉功、講真相。有一天看守所去了幾個猶大,我們被幾個荒唐的小丑鑽了空子。回到家裏,正好師父發表了新經文《建議》,我知道自己有未放下的執著,走錯了路,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注]修煉太嚴肅了。在師父的經文《路》中說:「修煉就是難,難在無論天塌地陷、邪惡瘋狂迫害、生死攸關時,還能在你修煉的這條路上堅定地走下去,人類社會中的任何事都干擾不了修煉路上的步伐。」我決心彌補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堂堂正正做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2002年10月,我發真相傳單,被當地不明真相的居民舉報,派出所把我非法抓捕後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惡警對我酷刑折磨。我不配合惡警的要求,不背監規,不穿號服,堅持煉功。它們就用電棍打我,用筆記本打嘴巴,體罰我坐鐵椅11天,並每天不准我及時上廁所。
不管邪惡怎樣瘋狂迫害,我當時就堅定正念,寧可放棄生命也不背離大法,我這一念讓另外空間的邪惡膽寒。我每天努力給犯人洪法講真相。4月,分局、單位來人把我從看守所轉到了洗腦班,在洗腦班裏它們把我隔離在一層,並找來了猶大對我發起了進攻,我告訴猶大,它們的言行背離了大法,我和它們無話可談。它們又叫來了打手,惡人用腳踢我,讓我坐下聽它們講話,我站起來就走,並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到第六天中午我合十對師父說:「我是大法弟子,大法有大法的威嚴,我不配合舊勢力的迫害。」下午單位和家人就把我接回了家。我知道這是慈悲的師父救了我。
[編註﹕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