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遭受的迫害:輾轉數地關押 煙頭燙前額 吊銬門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9月15日】1996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健康起來,心情開朗,與人為善,各方面人緣口碑都很好。自1999年7月20日後,鎮派出所的惡警到我工作的廠裏來逼迫我交大法書,到我住的宿舍抄走幾本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隨後不久我上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公道話,在河北廊坊遭當地公安局綁架,毒打折磨(三個惡警圍著我拳打腳踢、搧耳光40多個,當時臉就腫硬了、用點燃的煙頭燙前額、用皮鞋打臉)。

後來我被遣送回縣裏,關押在縣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共4個多月,接著又被非法勞教1年,並一而再再而三地延期,共計2年。在勞教期間經常被惡警用警棍、竹棍亂打,銬上掛窗門、銬上掛籃球架、多次關小間,戴銬關禁閉兩次(其中一次有十幾天)、上銬固定抱樹樁。強制灌食,強制打針用藥,兩年後被送回縣裏繼續關押,而勞教所卻說是釋放回家,就這樣又關押了一個多月。我和幾位同修一起絕食抗議,最終闖出魔窟。

回到家後不到半年因與同修交流,被惡人舉報,再度被綁架刑訊逼供,被非法判三年勞教。在西山坪勞教所惡警指使一群吸毒犯對我進行殘酷折磨,長時間蹲軍姿,隨意毒打、在耳邊大聲讀攻擊大法的書,並以惡劣手段企圖逼我侮辱師父。無論它們怎麼毆打,我都堅定地維護師父、維護大法,它們震撼了。它們還不讓我喝水,一天吃二兩糧,減少睡眠時間,一個月後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並顯現嚴重的病狀。送醫院急救,惡警借保外就醫的名義推脫責任,送回縣裏關押在戒毒所。

關於我所遭受的迫害的詳細細節,再寫多少也寫不完。類似我這樣遭迫害的大法弟子難以計數。

我控告江澤民以莫須有的罪名誹謗我的師父和法輪大法,我控告江澤民指使它的流氓集團對我及我家人的迫害。我控告江澤民一手導致的這場民族浩劫。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