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的一天,我和本地大法弟子集體煉功,被抓後帶回看守所。兩個惡警輪番對我施刑,用皮帶抽,狠命打耳光,用穿皮鞋的腳踢,抓住兩手反背「坐飛機」,把我一次次打倒,抓起來接著打。一個惡警打累了,另一個惡警接著打,毒打了一個多小時,在場的幾個女犯人看此慘景,都嚇呆了,她們說:「從沒有見兩個男警察打一個女人,打得這樣狠。」這次被關押一個月,並罰款2000元,我大姐為了讓我早日出獄,又花了2000元錢,才將我放出來。
2000年6月,我再次進京上訪,在半路被抓,派出所所長非法沒收了我們四人的現金(約1000元),帶回當地關在看守所單號裏。正值酷暑,蚊子咬爛了全身,整整關了一個多月。在關押期間,我住的公房被拆了,只因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住房不給我解決,使我沒有固定的住處。
2000年下半年,由於複印真相資料被抓,被關在派出所一個非常腥臭的地方,共關了四天,沒有讓吃一口飯、喝一口水。
2001年5月,因一同修到資料點取回資料被抓,我被牽連,抓進監獄後對我逼供、誘供,當時一時正念不強,從常人角度考慮問題了,就對邪惡承認了,為此被關押了四個月。8月被送610辦的洗腦班。我不配合邪惡,天天背法煉功,並撕掉牆上貼的誣蔑大法的漫畫和標語,被610頭頭和惡警及裝扮惡警的犯人毒打和用刑,使用的酷刑是將雙手反背到背後再用手銬銬在床沿上或鐵門上,人站立不起來,也蹲不下去,有時受刑達24小時。在洗腦班遭受迫害15天後,我又被非法關到戒毒所半個月。後被送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回家後及時得到同修們的幫助和啟示,心靈受到巨大的震撼,深感自己罪不可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當下就寫了「聲明」交予市國安一科的相關人員及鎮書記,表明了我堅修大法、緊隨師父的心。因此受到了大約5人的專門跟蹤、監視。
2003年4月10日,由於惡警認為的「敏感日」快到了,又被秘密抓捕,被非法關押了20天,於4月30日放回。
經歷四年的魔難和考驗,更堅定了我助師正法的心,師尊以洪大的慈悲癒合著我這顆滴血的心,再一次拯救了我這個被從地獄撈起的生命。師尊說:「跌倒不要緊,不要緊的!趕快爬起來!」(《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浩蕩的佛恩,已重新將我溶於「助師正法」的整體中。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