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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八次被綁架 三年春節獄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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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2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糧食局城關糧站南華倉庫,有這樣一位老人,名叫李光豔,今年六十五歲。幾十年辛勞成疾,百病纏身,退休後一個人無依無靠獨自生活。97年李婆婆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折磨老人家多年的病痛、頑疾一下子全好了。只有曾經飽受病痛折磨,痛不欲生的人才能深切體會到身心健康,百病全消後的幸福和感激,才能深切體會到法輪大法的美好。但是,99年7月,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到所有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法輪功修煉人身上,也降臨到李光豔婆婆的身上。

李婆婆2000年元月18日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公安抓回新津縣拘留所關押45天。從此以後,一遇所謂的敏感日期,就不斷地抓,不斷地關,李婆婆前後已被抓,被關了八次。

2000年國慶節晚上,十二點多鐘,惡警從床上將李婆婆抓起來關押一個月。

2000年12月8號,李婆婆再一次進京上訪,被公安抓回新津關押長達八個月之久。並且扣發工資,開始每月還發80元,分四次付給,每次20元。後來就一分錢也不發,要工資就必須寫所謂的「決裂書」。

2001年12月,李婆婆到縣委找到縣委副書記楊進章,反映被扣工資一事,結果當即被抓進新津看守所關押,並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送入勞教所檢查身體時,發現高血壓,心臟病,勞教所不願收。但新津縣糧食局南華倉庫不法官員倪念春不願收回。李婆婆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被押送回新津當地派出所,又被關押一晚後才放回家。李婆婆所在單位不僅不發給李婆婆一分錢工資,連工資本、身份證、退休證、戶口本全部搜走,幾十年省吃儉用節省下來的9000元錢也被單位不法之徒倪念春於2003年3月拿走。並且不准老人的親朋好友到家中看望老人。基本的生存權利都被剝奪。

2003年2月19日晚,派出所所長王建軍帶領幾個惡警在南華倉庫蹲坑,盯梢,誣陷李婆婆散發傳單,再一次將李婆婆綁架關押25天,致使其高血壓病發才放回家。

自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已過去了四年多時間,三年的春節,李婆婆都是在獄中渡過的。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為了強身健體,為了做好人,便遭受到政府和公安部門如此迫害。做人的基本權利在哪裏?邪惡勢力對法輪功迫害的這四年,無數的事實證明了,修煉法輪功,使無數疾病纏身的人身體越來越好,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使無數人備受摧殘,甚至被迫害致死。事實本身就使越來越多的人明白,甚麼是好,甚麼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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