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2年10月,昆明市五華區永昌派出所的張景光、張黎及居委會的楊菊芬及本單位保衛科長等人再次闖入家中,要將我送洗腦班。當時量血壓為255mm汞柱,故未遂。11月又強行將我帶到昆明市國內安全局宣布給予所謂的「治安警告處分」。我只是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一直努力做一個好人,從不惹是生非,對這樣的好人給「治安警告處分」,真是壞人當道,做好人都不行。
事情仍未了,今年6 月,居委會又要我的照片,準備登記送洗腦班,繼續迫害。此外還監聽電話,對上網也進行監視,不斷電話騷擾,發往境外的信件也沒有下落,也不能接收或發送電子郵件。這樣下去,他們按首惡江XX「肉體消滅」的恐怖政策,非要將我這患高血壓、年近七旬的老人折磨死才罷休。
昆明市公安局刑偵二處電話:0871-3104554(楊處長)
永昌派出所電話:0871-4141957(張景光、張黎)
永興社區居委會電話:0871-4152924(訾昆、楊菊芬)
老幹處電話:0871-4571379 (王XX)
保衛科長:0871-4631112(付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