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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高級知識分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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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20日】我今年68歲,高級職稱(相當於副教授),已退休。因修煉法輪大法,2002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刑偵二處的惡警張XX、來XX和本單位保衛科長非法闖進我家,臨時填寫搜查證,非法抄家、搜查達三個多小時,將大法書籍和資料、筆記本、隨身聽等物品搜走,還將我挾持到公安局。在被非法審訊前,兩名醫生輪流四次給我量血壓,高達220─240mm汞柱,我還昏倒在洗手間內,神志也不清。但來XX仍說我血壓穩定,遂強行審訊,到晚十二時多才將我放走。第二天一早及以後幾天他們又不斷地到家中審訊、搜查、騷擾。後來本單位老幹處的王XX到家中宣布要對我「臨時監護」,剝奪行動自由,外出要報告。一年後的今天我仍在「臨時監護」中。

到2002年10月,昆明市五華區永昌派出所的張景光、張黎及居委會的楊菊芬及本單位保衛科長等人再次闖入家中,要將我送洗腦班。當時量血壓為255mm汞柱,故未遂。11月又強行將我帶到昆明市國內安全局宣布給予所謂的「治安警告處分」。我只是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一直努力做一個好人,從不惹是生非,對這樣的好人給「治安警告處分」,真是壞人當道,做好人都不行。

事情仍未了,今年6 月,居委會又要我的照片,準備登記送洗腦班,繼續迫害。此外還監聽電話,對上網也進行監視,不斷電話騷擾,發往境外的信件也沒有下落,也不能接收或發送電子郵件。這樣下去,他們按首惡江XX「肉體消滅」的恐怖政策,非要將我這患高血壓、年近七旬的老人折磨死才罷休。

昆明市公安局刑偵二處電話:0871-3104554(楊處長)
永昌派出所電話:0871-4141957(張景光、張黎)
永興社區居委會電話:0871-4152924(訾昆、楊菊芬)
老幹處電話:0871-4571379 (王XX)
保衛科長:0871-4631112(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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