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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上訪講真話而被多次非法關押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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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1日】我是在98年正月初一有幸得法輪大法的。在修煉前一身病:神經性頭痛、神經衰弱、風濕性關節炎、肩周炎、脊椎、頸椎、腰椎常年疼痛得睡不著覺、坐立不安,真是苦不堪言。正如老人所說,一身骨頭沒有一點好地方。家庭又困難,看病又看不起,只能挨著。由於病痛的折磨,我整天心煩意亂,經常和妻子打仗,有時真的覺得生不如死,經常借酒消愁。就是這樣一個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在短期內無病一身輕,家庭也和睦了,大人孩子都有了歡聲笑語。可是面對這樣的好功法,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嫉,從1999年7.20開始,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好人的浩劫。

在99年7月4日晚上我去煉功點集體學法時,發現輔導員不在,同修告訴說天津又開始抓人了,輔導員和一些同修進京上訪去了。我聽後心裏非常著急,當時只有一念:我也要去進京上訪,證實大法,為同修鳴冤,救出同修。因沒有錢當天晚上沒有走,第二天去單位預支500元錢就去了北京。大約晚上9點多鐘在天安門與中南海之間被惡警抓捕,當時把我送到一個警車上,警車上已有好幾個大法弟子,10點多鐘後把我們送到離天安門很遠的一個體育場內。當時體育場內已有上千名大法弟子,體育場內戒備森嚴,按地區分開由警察輪班圈起來看管。午夜後兩點多鐘,用車把所有大法弟子送往各地,不上車的就遭到惡警的毒打。第四天我由當地公安局接回,在辦事處又有辦事處和局為兩級官員對我施壓、謾罵、侮辱,又找到我的父親、兄弟等親人逼迫他們做我的工作。最後在脅迫下,我由於執著心沒放,寫了保證才放我回家。

同年11月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訪,可到了北京後自己又不知如何做,就想等大法弟子多了一起證實法。可我在天安門和中南海轉了一天也沒有碰到一個大法弟子。天又整整下了一天的小雨雪,我穿的皮衣也濕透了。下午3點半多鐘我想,算了,先回去吧以後再說。當走到廣場中間時,忽然閃過一念,我來幹甚麼來了?難道就是我自己就不用證實法了嗎?就這樣一想頓感自己頂天立地,渾身有用不完的勁一樣。我想主要國家領導人都在中南海,所以我又回到了中南海,直接走過去和大門值班人員說:我是學法輪功的,請你給通稟一下,我是來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來了。那人用手一指大門左側說:你去找他們吧,這事我們不管。我一看那裏停著一輛依維柯,還有好幾個警察。我說了一聲謝謝,就直接過去找警察,他們說這事我們不管,你去國家信訪辦公室吧,我問他們信訪辦怎麼走,他們和我說坐哪路車到甚麼地方下車然後再怎麼走。我就按他們指的方向去了,一直到了很晚很晚也沒找到,我就到前門住下。

第二天我又去找,問了很多人都不知道。後來遇到一個60多歲的老人,一問老人說你跟我走就行了。到了信訪辦一看,通道兩邊有好多人,我以為都是來上訪的,(因為穿的都是便衣)以後才知道都是各地駐京辦的人專門在那裏等著抓自己本地法輪功學員的。這時才知道我昨天為甚麼找不到信訪辦,他們把信訪辦弄在一個很深的小巷子裏的一個見不得人的地方。我剛到還沒弄清是怎麼回事就被好幾個人圍起來,問你是不是為法輪功來的,我說「是」,其中兩個人就神神秘秘的拉著我走,直接把我送到一個警車上。後來才知道是我們地區駐京辦的人。他們把我送到駐京辦事處,把我和另一個同修用手銬子銬在一起坐在水泥地上關了好幾天。後來他們通知當地來人把我接回,去接我的人心也非常黑,一共去了三個人,旅差費就接近五千元人民幣。(其中把去北京旅遊、請客、送禮等錢也算在內了。)

回來後把我關在派出所裏預審好幾天,又照相又按手印,還要照相費50元。後來把我送到辦事處關了好多天,其中和我在一起的還有一個女同修。在關押期間公安局的去審我,審我的人更邪惡,叫我長時間的罰蹲不讓動地方。辦事處叫居委會每天抽調四個人看著我們,白天兩女辦事處人員、晚上兩男人,他們每天每人50元都從我們身上出。後來把那位女同修轉到黨校去了,政法委書記把我帶到頂樓說送我個地方「享受享受」。我到那兒一看那裏已關了好多大法弟子。那是個廢舊的會議室,窗玻璃都打碎了,非常的冷。有的邪惡政府人員還取笑我們說:這裏風涼得夠不夠,我看還不夠勁。他隨手就打開電風扇。就這樣的惡劣環境又關了我們好多天。之後轉走了一些人,只剩下我們十幾個人了。後來我也被不停地轉地方,每轉一個地方關多少天我都記不清了。

有一天晚上又把我們轉到街道辦事處的一個家屬院內的一個底樓,常年不住人的一個空房子裏,在各地派出所裏抽調一些小青年來管我們。這些小青年被江氏邪惡集團謊言欺騙毒害得很深,所以也都很邪惡。讓我們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不讓我們睡覺。有的法輪功學員向他們洪法講真相,他們不但聽不進去,還叫我們全部脫掉鞋站在水泥地上。一個女同修給他們洪法,煉功,他們把這位女同修毒打了一頓。再後來又把我們在一天晚上轉送到一個醫院的破舊房子裏秘密關押起來。一到地方首先把每個學員的棉衣全部脫掉,房子的門窗都沒有玻璃,有的有玻璃的也被他們打碎了,而且還把精進的大法學員房間的水泥地上潑上水。不讓學法、不讓煉功。我在裏面煉功他們就又是砸門,又是嚎叫、謾罵等。每頓飯只給一小片饅頭和一小片鹹菜、一點點涼水。有的不法官員把子女結婚時吃剩的饅頭也拿來賣錢,切成一小片一小片分給我們,饅頭放在冰箱裏也不知有多長時間了,在寒冬臘月帶著冰碴給我們吃。就這樣的生活標準連看管費每人每月先交一千元人民幣。有的學員因煉功,被惡人把僅有的毛衣也脫了,拉到外面站在雪地裏一凍就是好幾個小時。最後我在高壓下被逼迫違心寫了保證,交了12000元錢才放回家過年(在二零零零年底已寫了嚴正聲明違心寫的所謂「保證」作廢)。

後來我一直在做著助師正法、救度世人的事,後來被一個叛徒猶大告密,從那以後直至現在我為躲避迫害,被迫一直流離失所。惡人經常到處找我、張貼照片通緝我,巡警大隊副大隊長親自在我家蹲坑,惡警經常上我家去騷擾我家人。他們用歪理欺騙我妻子,還挑撥她到處找我和我打離婚。它們還無恥地說寧可把我送進去關個三年兩年的也不叫我流離失所,美其名曰:是為了「教育」我。真是甚麼卑鄙邪惡的手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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