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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法弟子李玉玲被東城區惡警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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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9日】北京大法弟子李玉玲於2003年6月25日被東城區惡警綁架,遭惡警酷刑折磨逼供,7月4日凌晨5時,李玉玲含冤而死。

李玉玲於6月25日下午三點多離開住地,她帶著幾十份真相資料與光盤,在散發的途中被東城區惡警綁架到東直門派出所,後又被惡警以「幫教」為名轉移到和平賓館。惡警逼她說出資料來源、資料點及其他大法弟子。李玉玲拒不配合邪惡,惡警對她大打出手,24小時嚴刑逼供。面對嚴刑拷打,李玉玲毫不畏懼。九天裏她絕食絕水抗議,始終一言不發,以大法弟子的威嚴抗拒邪惡的非法拘捕與殘酷迫害。為了不給大法造成任何損失,她始終沒向惡警吐漏一個字。惡警們惱羞成怒,氣急敗壞,對她用盡了種種非人折磨。7月4日凌晨5時,李玉玲含冤而死。

當家屬接到惡警的死亡通知,去隆福寺醫院時,看到李玉玲遺體左臉及耳朵又腫又紫,身體側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紅紫,而其他部位惡警不讓家屬看。惡警還威脅家屬「不准拍照、不准攝像、不准動屍體」,說這是「上級」規定。

當家屬提出質疑:1、臉上及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2、身體不好為甚麼不及時送醫院治療?3、如果不吃不喝為甚麼不採取措施、不通知家屬,人死了才告訴?

家屬義正辭嚴,要求惡警對李玉玲的死有一個明確的交代,對提出的質疑有一個明確的答覆,惡警無言以對,卻無理要求家屬在喪葬處理時範圍越小越好。

這是江XX的「群體滅絕罪」的又一例證,是邪惡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筆血債。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必將遭到正義的審判,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區號010)
電話:64042244
局長:劉瑞賓
副局長:葉國清,王鐵安,周志學,楊軼,楊五一,劉燕光,謝世龍
辦公室:電話:64018857,64042244,負責人:林蜀
政治處:電話:64074411轉3221,64045986,負責人:單志強
紀委:電話:64074411轉3213,負責人:趙新平
法制處:電話:80712525轉66228,負責人:王庭芳
國內安全保衛支隊:電話:64074411轉3502,負責人:岳連啟
刑事偵查支隊:電話:84254154,負責人:徐桐
治安處:電話:64074411轉2208轉2308轉2413,負責人:高靜波
巡察執法支隊:電話:65124893,負責人:段建軍張國立
內部單位保衛處:電話:64074411轉1204,負責人:蘇保柱
紀檢督察隊:負責人:朱星燕,電話:84033842
分局信訪辦:負責人:陳春江,電話:84041234
東城刑警大隊:64042059
東直門派出所:64169817,64168819,辦公地址:新中街9號,負責人:劉澤、吳偉

隆福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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