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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性法輪功學員被北京警察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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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9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8日報導-- 北京消息,兩名姓名非常相似的女性法輪功學員李祖玲和李玉玲,昨日證實分別被北京豐台區看丹派出所及北京東城區警察迫害致死。


拒透李祖玲死因 警察稱「知道也不能告訴」

消息來源說,北京豐台區法輪功學員李祖玲日前被豐台區看丹派出所迫害致死。李祖玲祖籍四川,腿不太好,靠做小生意維持生計,其母親是退休鐵路職工,現已失蹤。

豐台區公安分局(10-638-11993)一男警昨日承認李祖玲是被看丹派出所抓捕。該男警並稱,一般在派出所關押不超過24小時。

同日,看丹派出所(10-637-36379)一女警拒絕透露李祖玲的死亡原因,要記者「去問醫院」,但她同時拒絕透露李祖玲死在哪間醫院。對於李祖玲的死因,看丹派出所另一男警則對記者稱,「我知道也不能告訴你。」

李玉玲被酷刑致死 警察竟要求家屬縮小影響

消息來源說,北京法輪功學員李玉玲於2003年6月25日下午三點多離開住地,她帶著幾十份真相資料與光盤,在散發的途中被東城區警察綁架到東直門派出所,警察後將李玉玲轉移到和平賓館。

消息說,警察為逼李玉玲交代資料來源、資料點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對她大打出手,進行24小時嚴刑逼供。據知情者透露,李玉玲面對嚴刑拷打,毫不畏懼,九天裏一直絕食絕水,始終一言不發。警察用盡種種非人折磨,終於7月4日凌晨5時將李玉玲酷刑致死。

消息說,當家屬接到死亡通知,去隆福寺醫院時,看到死者的左臉及耳朵又腫又紫,身體側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紅紫,而其他部位不讓家屬看。警察並嚴禁家屬拍照、移動遺體。

消息來源說,李玉玲的家屬要求警方對李玉玲的死有一個明確的交代,並提出幾點質疑:1、死者臉上及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2、身體不好為甚麼不及時送醫院治療?3、如果不吃不喝為甚麼不採取措施、不通知家屬,人死了才告訴?警察對此無言以對,卻要求家屬在喪葬處理時範圍越小越好。

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010-6416-9817)一男警昨日證實了李玉玲的死亡事實,並承認李玉玲是他們抓的,但稱具體詳情只有所長才能說清。記者昨日未能聯繫到東直門派出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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