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料點同修如何更好地圓容一切的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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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29日】(註﹕本文只是針對本地區與周邊幾個地區資料點的情況而言。)

最近,我與幾位資料點同修一起切磋了一個問題,就在資料點工作的大法弟子如何更好的圓容在常人社會中,進行了一些討論。在相互探討中我們意識到,可能長期以來,我們在資料點工作的大法弟子在此種特殊環境下,在某些方面可能不知不覺形成了一些固有的認識,從而滋長了一些與法的要求已經發生了偏離的認識與行為方式,而多數同修對此又已經習慣與接受,我們覺得這些也是導致不同時期資料點同修被迫害與資料點被破壞的一個重要因素。據我們了解,那些被迫害的資料點同修絕大多數平時表現大家都覺得是挺精進的,也很重視堅持學法。為甚麼還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現就討論意見整理如下。由於我們對這些問題現在也沒有更深刻全面的認識,所以下文中基本上還只能是提出一些我們正在探討與思考的現象來……

7月2、3日明慧文章《自身的提高是我們做好一切的基礎》()中提到的問題,本地區也存在,而且是驚人的相似。除此之外,我們也看到,我們地區長期以來資料的供給由少數學員擔當,而且基本上都是流離失所的。我們所熟悉的一個區大約有500多大法弟子,僅有3、4個同修承擔資料製作工作。可想而知,他們所承擔的工作量和壓力。這種情況很長一段時間(超過半年)沒有改變。那麼是不是也在給舊勢力一個迫害的藉口呢?因為「路」是自己走的,在具體方式上,我們每個修煉人(不管是做資料的還是不做資料的),隨時都可以利用一切有利條件去配合證實大法、講清真象,不能始終只走「鋪好的路」與搭「順風車」吧。長期在資料點的同修不知不覺中形成了一些固有認識(不自覺就會流露出比在家弟子修得好的口氣、不自覺地固守自己的經驗與認識……)、一些在家同修對於資料點的長期心理依賴與形式上的等、靠、要等,這兩種表現不也是邪惡鑽空子的地方嗎?比如,邪惡常常通過破壞資料點與迫害資料點同修的形式便同時就達到了迫害與動搖當地一大部份在家同修的正信與堅定。從而起了阻擾當地整體正法進程的作用。有個區的一個資料點被破壞之後,當地很多同修思想波動較大,在那段時間,許多同修既不接資料也不發資料了。而平時這些同修是挺積極的。

資料點同修由於在較長的時間無事,大家心裏就有些鬆懈、又由於資料點同修長期日常生活方式與常人社會正常生活秩序的相異與脫離,有時是因為無事,有時因為寂寞,資料點之間互相串門,就不如初期把握得好了。而且整體上有一種統一的管理和配給,包括設備和人員的調配,很多時候事無巨細,都由協調人安排、解決(認為協調人經驗足;同時往往協調人也自認為經驗足,願意為大法多付出)。給人的感覺有點像公司的管理方式。這就給了邪惡跟蹤、盯梢等方面的空子可鑽,一旦破壞就是接二連三的。有一個區,當一個同修被邪惡抓捕後,為引誘此同修口供,邪惡當即道出當地幾個資料點的一些詳細情況,包括在哪條街、多少號、住了哪些法輪功學員。所掌握的情況之多,令這位同修感到吃驚!(這位同修現已正念闖出。)這些使我們認識到人人都應該以法為師、主動走自己證實法的路、在遇事時都應該談出自己的主見和資料點獨立運作的重要意義。

資料點較多同修長期存在著這樣一種認識(還包括部份非資料點同修對進資料點工作同修的一些看法與要求):就是一到了資料點,就要高標準要求,就像出了家了。比如說:有父子倆同在一資料點上,那麼,有同修建議把他們分開,以免情太重,影響資料點安全。也有夫妻倆在資料點上,又有同修說把其中一個換到另一資料點去。這不是有點像廟裏邊或進深山老林那種修法嗎?難道分開的本身能讓人自覺地修心嗎?為符合常人社會正常生活狀態,不被常人當作特殊,一些資料點同修在與常人接觸中,如房東、左鄰右舍,同修們往往把自己說成是一家人,比如年紀大的一位是母親,年輕的是兒子、女兒等。那麼作為同做資料工作的本來就是親人的同修來說,平時出入表現不是自然得體嗎?為甚麼不利用此等有利條件,讓資料點容入常人社會中,長期穩定運行呢?

有很多資料點同修由於並不是一家人,平時也沒有想到要以居家的形式表現在租房環境中,時常顯出一些常人覺得奇怪的地方,引起常人與邪惡注意。比如:幾個年輕男女同修租住一套房子;幾個男同修或幾個女同修租住一套房子;有時只能租到不帶家具的房子,而大法弟子由於能吃苦和節儉也沒有在意這些,但有時來收水電費的常人卻會看到這些並非居家環境的特殊表現,可能會奇怪或生疑的……

其實像不像正常過日子的,幹甚麼職業,常人是會觀察的,而且有社會經驗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而有時候我們自己卻渾然不覺。在這些方面,我們一定要注意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特殊。比如:有兩位同修本是一家人,又同在一資料點,他們最初去租房子時,很自然,房東對他們特別熱心,後來另外一位同修被安排在此住一段時間,隔一段時間又換一位……終於房東對他們起疑了。覺得他們真的是居家的嗎?還是搞甚麼的?……最後他們被迫放棄了這處房子。所以如果能夠利用好我們自身所擁有的符合常人社會狀態的有利條件,也能夠更好地使資料點圓容在常人社會中。比如建立家庭式資料點(小型),可能亦利於長期穩定運行。

還有這樣一個問題。我們地區資料點同修目前大都處於專門做資料的情形。(做資料費用由當地同修自願提供。生活費也由當地同修提供。)在今年4月份,明慧網上登出一篇文章,提到流離失所同修應當找工作的問題。當時我和一位同修切磋,覺得我們不在此列。我們是「肩負重任」,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工作。以往我讀師父在2001年加拿大講法最後一段「我知道大家很辛苦,你們要工作,要學習,有家庭生活,有社會活動,同時呢還要照管家,幹好工作,還要學好法煉好功,還要去講清真象。……」,當時我想,海外的同修是應該這樣做,我們現在沒有這個條件。現在想起來,其實我當時並沒有把自己放在其中。而在一個月前,當我悟到應當去找份工作時,很順利便找到了一份工作,時間還挺自由,與做資料和學法的時間也沒甚麼衝突。工作也給證實法帶來了許多便利條件。比如當我買耗材時,顯得很坦然,我是某某公司的,而不必像過去編一些話來搪塞,自己都不自然了。當我每天早上夾著公文包去上班時,鄰居和房東都看到了,他們的眼神和言談都透露出了他們對我們的認可,我們是常人社會的一分子,沒有任何特殊的地方。這對於資料點的長期穩定是非常有利的。

而有時因為資料點同修都是流離失所,沒有工作,因此平時雖然表現為一家人,但異常的生活狀態卻令常人生疑。(平時除了買菜都不出門,因為在點上做事、學法等;從不與周圍鄰居接觸;每週定時送一大包資料出去;回來時又買回一大包耗材[如墨水、打印紙、碳粉等等];幾乎每週都要從外面搬回至少一箱複印紙。周而復始的這種狀態。)使自己在常人中表現得奇奇怪怪的,不利於資料點長期穩定。

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會狀態修煉,最大限度利用一切有利的條件證實大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這件事情本身包含的意義,不光是有利於資料點的運作,還有更深的內涵。我們也在給未來人留下人成神之路,……。

以上所談,只是我們幾個同修的認識,而且也只是針對目前我們地區和周邊地區幾個資料點而言,可能文中所探討的某些問題只是地區性的,不帶有普遍性;而且在認識上也可能有偏差與不足之處,在此懇請同修慈悲指正。本文認識還很膚淺,旨在提出一些現象、一個思路,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這裏談的也都是我們覺得不足的地方,其實資料點同修在很多方面都做得相當好,優點很多,因為篇幅的關係,好經驗的介紹在此略過,希望大家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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