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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請律師,也沒有律師敢為我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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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4日】

各位官員:

我沒有請律師,也沒有律師敢為法輪功辯護──說法輪功好,因為現在江××獨裁集團也不允許。請允許我自己對檢察官提出的指控進行說明,究竟對與錯請各位自己去衡量。如果你們心中無愧,請讓我把話講完。

一、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也有選擇鍛煉身體的方法的自由。我做為一個公民,幾十年來多種疾病纏身,每年花費單位與個人大量藥費,並給工作和生活造成許多煩惱。為了有一個好思想、好的身體安度晚年,我信仰真善忍,按真善忍的標準修養身心,處處事事做一個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好人。自從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了,九年來為單位和家庭節約了上萬元的醫藥費,減輕了國家的負擔,利國利民。修煉法輪功何罪之有?

二、法輪功是正法,每一個煉功者都是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不謀私利,不做壞事,怎麼能說他是邪的呢?請問在座的各位官員,三年多來,你們所抓、所關、所審的法輪功學員中,有沒有搶劫、偷盜、吸毒、販毒、賭博、嫖娼、詐騙、貪污、受賄等行為呢?憑心而論,煉法輪功不都是一些善良的百姓嗎?我知道,在我們本地煉法輪功修煉者中,從處級幹部到一般公民和中小學生,他們不都是安分守己的好人嗎?

三、我在煉法輪功之前患胃病三十多年,久治不癒,同時患有肺結核、神經官能症等多種慢性病及因公造成的腦震盪,每天大把地吃藥,給單位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經濟負擔,生活苦不堪言。煉法輪功九年來,再沒有看過醫生,沒花過一分錢藥費。即使在最近坐牢期間,由於牢房裏人多,10個人的號子裏關了20多個人,我在下雪天都在洗冷水澡,把熱水讓給其他年老有病的人。我已經是63歲的人了,每天在號子裏搞勞動,牢房裏經常有人得紅眼病、疥瘡等傳染病,感冒、拉肚子更是常事,而我卻沒有被傳染,這本身不就是一個奇蹟嗎!

四、起訴書指控我擁有大量法輪功資料。第一,這不是事實,是為了給我判刑找的藉口,公安在我家翻箱倒櫃的搜查了一個多小時,沒發現一張法輪功資料(這是99年9月以來第五次抄家了);第二,就算是有法輪功真相資料,資料中也沒有任何不法內容,只有揭露個別邪惡之徒利用手中權力造謊言鎮壓。作為大法弟子,我們只是把迫害的事實與真相告訴大家,目的是為了救人,沒有任何私利。

五、從我修煉法輪功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作為一名因公負傷的退休職工,多次在單位義務加班,發給我的加班費我一概不要;為建築隊看材料,工頭給我二百元錢我也拒絕了,單位和同事需要維修水電路(因我過去搞過鉗工、電工),我隨時為他們服務,分文不取,也不吃請。99年10月起至今一直在單位生活區搞義務物業管理,多次拒絕別人感謝我幫忙送給我的紅包和禮物。這些說明了甚麼,請各位深思。

我強烈要求法庭站在公正的立場,判我無罪。法輪功修煉者修煉真善忍無罪!

法輪功修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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