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4日】中國的勞教所是如何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呢?首先,各地惡警把那些經過多次所謂「教育」(實際為暴力加上強制洗腦)還堅強不屈的大法學員抓去勞教。大法學員被綁架到勞教所後,馬上被幹警安排幾名勞教人員(大都是吸毒勞教人員)負責看守,作為所謂的「幫教」人員,也稱「夾控」人員。每個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和「夾控」人員被禁閉在20多平方米的宿舍裏。而其他勞教人員的活動範圍有兩個籃球場那麼大。幹警給予「幫教」人員的權力很大,可以限制大法學員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惡警還背地裏教「幫教」人員怎樣折磨大法學員。如果「幫教」人員讓一個法輪功學員妥協,放棄信仰,就可以減期十幾天。在利益的誘惑下,「幫教」人員依仗幹警的支持,膽大妄為,心狠手辣地整大法學員。用「幫教」人員的話講「要對法輪功人員實行法西斯專政」。如:不許法輪功人員開口講話;不准東張西望;一天上廁所只許兩次;不經幫教人員批准,不准刷牙,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不准隨意走動。幫教人員往往根據他自己的生活習慣、生活方式對他自己看管的法輪功人員制訂各種規定,要求法輪功人員嚴格遵守,不服從,就動手打,動口罵。有的法輪功人員有時從晚上8點到第二天早上10點都不能上廁所,有的一週、更長的一個月才能換一次衣服;有的經常不能刷牙;有的不能隨意洗澡;有的每次上廁所的時間都被作了限制;有的無端被謾罵;有的被鞭子抽打,身體留下深深的鞭印;有的被打得身體出了血;有的被打得眼睛腫大等等。
2001年以前,「幫教」人員更加殘忍,不斷增加新的折磨手段,如:用縫衣針順著手指縫刺下一釐米左右。當法輪功學員向幹警反映情況時,幹警支支吾吾,不理不睬。
法輪大法學員按照宇宙最高標準真、善、忍指導修煉,以做好人為出發點不斷修煉,不斷地做個更好的人。在這種不公正、不享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下,仍舊大善大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請問一下,法輪功人員做一個善良的人,做一個好人,怎能這樣把他們又抓又關又打的?這不是黑白顛倒了嗎?希望善良的人們關注。
(一個法輪大法學員在2001、2002年的親身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