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條幅講真象,能起到更廣泛的效果。它主要懸掛在公共場合,比如訴江案期間,將有關此案的進展以條幅的方式告知廣大民眾。條幅簡潔明瞭,使更多的人只通過幾個字或者一句話,就直接地了解了江被起訴及大法被迫害的情況。如在公交車上,有乘客會突然指著窗外:看,法輪功!在街上或其他場合,世人看到我們掛在高壓線上的條幅會交口稱讚:法輪功真厲害,怎麼掛上去的?
其次對大面積震懾邪惡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原來我們地區幾位同修很擅長掛大型條幅和噴刷標語,整天忙得邪惡團團轉。那是2001年,警察分任務提著小桶塗標語,大熱天累得汗流浹背,叫苦連天;(後來公安局召集社會上的閒散人員塗蓋)對於二、三十米高的高壓線上的條幅,邪惡會讓人開著大吊車去摘,興師動眾的場面有不少群眾圍觀。若有段時間,沒有發現條幅,邪惡們便鬆口氣,一旦發現那兒有了條幅,又開始高度緊張。大陸有些做得很好的地區,條幅、標語,根本沒有邪惡敢去動。
所以我認為,我們在散發真象傳單、光盤的同時,應將各種真象按比例搭配一下。因為不同的真象能針對不同生活或工作的世人,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場合了解真象,我們合理搭配講真象的方式,以達到互補的作用。
在了解中,我還發現有部份同修,對於掛條幅,還在一個人的觀念中沒有走出來,特別是女性同修和年紀大的同修,總認為掛條幅是男同修的事,需要力氣;還有同修認為掛條幅危險性大,不如散傳單安全;有同修還將其他同修為其做好的現成條幅退了回去。其實,我們也應根據情況來做,並不是非要掛十幾米的大型條幅;做真象也沒有所謂做這個安全、做那個就不安全之說,其實只要我們真正心在法上,心繫眾生,我們就不會有這些人的顧慮。如掛條幅可以掛長在1米到2米,寬在25釐米或30釐米的小條幅,拴上沙包就可以往樹上扔。
我去過一個做得很好地方,長長的街道上大法真象條幅隨處可見。在綠樹的掩映下,五顏六色的條幅隨風飄揚,成為那座城市一道獨特、亮麗的風景。每天出門,每天都有新的條幅懸掛出來,這些條幅大多是老年同修和女同修掛的,他們說心態純淨,有正念,掛得非常順利。有一位50多歲的老年同修,採用另一種方法,將條幅的頂端粘上5、6公分寬的雙面膠,(站在另一同修的肩上)將條幅貼在電線桿上老高的地方,壞人很難摘下,而且她粘貼的條幅很少有人摘,她說既然貼上就沒想叫壞人摘下來。她掛的條幅通常在那兒飄揚好幾個月,直到被風吹日曬辨不清上面的字。掛條幅就是這些同修們的拿手絕活。而且,這條幅還是這些同修自己製作的,從開始買布、裁剪、熨燙平整,寫字、刻版、印刷到成品懸掛,一條龍下來,全是由這些年紀大的同修做,其中還包括去買刻版和印刷用的材料。
我知道有一位50多歲、文化不高,平常寫字據她自己說很難看的女同修,寫出漂亮的隸書,自己又刻成版。她說若我不告訴她,她還不知道自己寫的是隸書。師父說「很多事情不能夠被人的觀念侷限哪,說以前自己就養成了習慣。今天賦予大法弟子的是神的狀態,你要走向神的狀態。很多事情用正念去做都能做好。」……「不行到時候師父也會給你智慧。」(《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就像以上這位寫字的女同修的智慧。
還有兩位流離失所的同修,當地只有他們兩人負責大法資料供應,可還抽出時間做條幅。他們根據情況,針對不同時期做不同類型的揭露邪惡的條幅,使當地人民及時了解迫害事實和一些重要大事。如有同修被迫害致死,他們就做像輓聯似的條幅,頂端粘貼上潔白的蓮花,表示悼念的同時,又讓世人了解了邪惡的暴行,同時將兇手曝光。起到很好的效果。
最後以師父的一段法作文章的結尾,希望我們學好法和發好正念的同時,「在講清真象中,不要等,不要靠,不要指望外在因素的變化。我們每個人都是給未來創造歷史,所以,每個人除了參加集體活動外都在主動地找工作去做,只要對大法有利,都要主動去做、主動去幹。……希望每個大法弟子都充份發揮出自己的積極性與大法弟子的作用。……(精進要旨(二)《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