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我第一次上北京上訪,10月1日早上8點鐘,在天安門廣場看到惡警打我們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被抓上車,有的被打的滿臉都是血,我也衝上去大喊不能打人,他們聽見我在喊,就在人群中把我拖出來,兩個惡警一人拉一隻手,把我拖到一個地方,拼命把我的頭往地上一踩,因廣場地面都是石磚,當時我的頭很木、很昏,過了一會兒,我才慢慢站起來,看到被惡警打倒一個老年婦女──一位大法學員,倒在地上不能動。10月4日,我由市公安局送回當地,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交了200元伙食費, 3000元罰款,單位接我的路費也由我負擔,又是2000多元。
第二次上北京是2001年1月,那時天氣很冷,我帶著女兒、兒子去講真相,在天安門附近煉功,來了一個警察,我們講真相,他們不聽,把我們送上汽車,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晚上送到火車站,讓我們回家。後來不法官員非法判我勞教一年半,期間,我家兩個孩子無人照管,愛人也急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