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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哈爾濱大法弟子高鵬雲、殷紅、黃豔影和司曠遠被非法抓捕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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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19日】哈爾濱市一處在道裏區紅霞街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的惡警們是此次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元凶,他們是:任**,處長,約50多歲;原偉傑,科長,約38歲;馬柏松,約38歲,回族;范加元,約32歲;王鋒(音),此人負責在道裏區紅磚街一處居民樓裏看著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

現在將以上幾人迫害大法的部份事實陳述如下:

2002年2月6日晚約五點大法弟子高鵬雲(女),殷紅(女),黃豔影(女),司曠遠(男)從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哈特購物廣場門口出來時被一處惡警原偉傑、范加元,還有一個女警,較瘦,還有另一個男的綁架。當時有許多人圍觀,一處惡警沒有一人出示證件,也未著裝,就要查他們四個人的身份證,並強行將他們四人拖上出租車帶到南崗區曲線派出所,一人一間,他們不出示任何證件就詢問大法弟子的姓名,四人均未報名。惡警又開車,用衣服蒙著眼睛將他們4個人分別帶到道裏區紅磚街一處居民樓裏,單元一樓和二樓被警察租下來了或買下來了,室內為木地板,木框窗戶,窗框為乳黃色,一樓窗上有鐵柵欄,有防盜門。可能一層二層各為三室一廳。有電視,有浴缸,有廚房,有鐵椅子,有監視器。這個居民樓應該離馬迭爾賓館很近,當時居民樓附近有一個牙科診所。惡警把她們4人分別固定到鐵椅子上戴上手銬。他們4人絕食絕水抗議48小時。上廁所開著門有人看著,晚上女大法弟子上廁所不止一個男警察看著,這真是禮儀之邦中華民族的恥辱。48小時之後,未經任何手續(惡警拿一張紙讓大法弟子簽字,4人均未簽)惡警又用衣服蒙眼把她們4人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多天後,高鵬雲交所謂的保金3000元後釋放,其它三人,殷紅(女),黃豔影(女),司曠遠(男)被非法勞教。殷紅(女),黃豔影(女)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惡警馬柏松還向以上幾位大法弟子家人吃喝拿要。

殷紅,女,28歲,黑龍江省樺川縣人,學歷大專;
黃豔影,女,26歲,黑龍江省呼蘭縣人,原來讀本科,因進京上訪被佳木斯大學非法開除。

在這裏正告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和迫害大法弟子家人的警察馬上住手,否則必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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