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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第二勞教所惡警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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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15日】山東省第二勞教所惡警:

孫聖銀(所長)、梁俊業(九大隊長)、單偉業(十大隊長)、鄭XX(十一大隊長)、趙永明(十二大隊長)

惡人惡行:

1、暴力強制洗腦

以上惡警指使勞教所其他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所採取的非法手段有:對於拒絕寫放棄修煉「保證」的學員,不管冬天還是夏天,一律脫光衣服,在樓房陽台的通風處採用手銬將學員懸空銬上,十多隻超高壓電棒數小時同時電擊;不准睡覺,坐5釐米寬30釐米高的嚴管凳;強迫法輪功學員聽誹謗材料;關禁閉室;關小鐵籠子;冬天往學員衣服裏倒冰水;在法輪功學員集體背誦法輪功經文時,以上惡警命令武警實彈看守法輪功學員,下達了法輪功學員不服從管理可以開槍的邪惡指令;

2、迫害致死:將大法弟子鄒松濤、李德善迫害致死;

3、無限期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孫德貴非法勞教期滿,應當正常出所,但因孫德貴堅持說法輪功好,以上惡警夥同孫德貴所在地邪惡610將孫德貴從勞教所帶出後再次投入看守所,在毫無任何事實的情況下非法判刑10年,並以此來威脅勞教所非法關押的其他法輪功學員;

4、造謠誹謗:以上惡警造謠說法輪功2000年獲得美國政府10億美元撥款、2001年獲得美國政府2億美元撥款,如法輪功學員再不放棄法輪功,就犯了所謂叛國罪;這就是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和中國民眾的慣用流氓伎倆;

5、非法生產:以上惡警夥同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公然違反國際進出口產品生產規則,明知長虹、海爾電視機出口,逼迫勞教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為長虹、海爾等電視機廠生產電視機專用線圈;

6、生產假冒商品:以上惡警夥同當地黑社會,逼迫勞教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生產假冒外國眉筆、外國衣服等,冒充外國產品在中國市場欺騙老百姓;

以上惡警的犯罪事實,證據確鑿,全體山東省第二勞教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願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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