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常人觀念 及時就訴江案講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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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江澤民被告到美國法庭已是不爭的事實。中共各路官員和駐美使館四下游說八方施壓,但總體表現出來的情況是江××掩蓋無方。此次起訴人間首惡已經成為揭露迫害、講清真相的突破口,部份海外學員正日夜兼程地忙著將此案的有關信息系統地、及時地、智慧地、慈悲地傳送至各國政府、新聞媒體及廣大世人。

然而另一方面,這次以江××訴訟案的方式清除邪惡的情形明顯地與上次德州整體清除邪惡的形式不同。從幾個月來海外學員參與的情況來看,整體上顯得比較緩慢和遲疑,沒有別人的指導,就不知道怎麼利用這個訴訟案講清真象。時間不等人,通過學法討論,大家認識到,我們被無形的一念給障礙住了,這個觀念就是:「我們不懂法律」。

讓我們先從常人層面看看此案真相中的一些關鍵所在。

首先,被起訴的江××是不是有罪?按照法律的道德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的人必須對所犯下的罪責負責,受害者有權起訴施害人。如果沒有犯罪,江××該不怕到法庭上來辯論。江××說起訴會傷害美中兩國關係,那麼唯一的理由就是,江××知道一定會輸掉這場官司。這種壓力本身就表現了江××膽怯的本性。這樣的施壓,真不像是法律程序的正常運作,倒像是中國特色的開後門、走關係等司空見慣的腐敗作風在海外沿用。

其次,美國和自由國家被賦予的維護人權和世界秩序的立國精神,同江××無端濫用職權,迫害善良,實行獨裁是水火不容的。對美國來說,維護美國的立國之本,維護美國人權價值觀念,維護美國在世界人權方面領導國的地位是美國的長久利益所在。放棄這些原則,美國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美國,就等於失去了其在世界舞台上的應有角色和地位。也就是說,美國之所以是美國,就是其人權價值和主持正義的領導地位使然。

維護美國的立國之本,維護美國人權價值觀念,是和中國人民的長遠利益相一致的。

再有,美中關係並不是美國和江××關係。中國人民不是江××的人民,中國也不是江××的私天下。江××既不能代表中國人民,也不能代表中國和中國未來。江××硬賴在軍委主席位置上,也不過是多苟延殘喘兩天罷了。新上來的幾個人總要幹自己的事,不可能老是當江××的兒皇帝,江××對法輪功和很多異議人士、中國勞苦大眾欠下累累血債,所以江××被中國人民押上法庭為期不遠了。歷史走到今天,江××的國家元首豁免權都給拿掉了,江××甚麼也不是,胡錦濤是現任國家主席,江××只是鎮壓的頭子。

還有一點,在接受對江××及其幫兇的起訴的問題上,美國並不孤立,因為已經有歐洲和加拿大接受了同類訴案,更多國家跟進的趨勢已經非常明顯。

那麼從正法的角度來看,我們不是法律界人士的大法弟子為甚麼覺得自己不能做圍繞訴案的真相工作呢?是因為常人的法律細節嗎?顯然這裏存在思路問題。

師父在「論語」中開篇道,「如果開闢這一領域,就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否則,宇宙的真相永遠是人類的神話,常人永遠在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裏爬行。」大法弟子證實法救度眾生,都是憑著自己的一顆心,或者說憑著對大法的正念去做的,大家都知道,並沒有學物理的只能從物理學角度證實法、學生物的只能從生物角度揭露邪惡、學文學的只能從文學角度講清真相這種區別與分工。正法洪勢到來之前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是超越一切常人學科和知識領域的,之所以能做,是因為我們是大法弟子,而不是因為我們是常人中的某種專家或者學者。

要證實法就是要正人心中一切不能正確對待大法的思想和觀念,也包括正我們頭腦裏不正的觀念。偏離了大法法理就會被常人觀念左右,陷入常人的愚見,而做不好任何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正法之事。我自己有這樣的心,旁邊人也有這樣的一念,這樣的人多了,就會形成一個不好的場。大家都偏離了正法的要求,障礙自己,也障礙著很多人參與江××訴訟案講清真象的工作。

本月14日,原告律師向法庭遞交了被告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的罪證材料以及訴案的法律程序證據。此後,美國有關方面將準備並向法庭提交支持他們觀點的材料,法官確定的遞交材料截止日期為5月8日左右。再隨後的四至六週時間裏,法官將根據原告律師和美國官員雙方提供的材料,判斷案件是否可以進入審判被告階段的司法程序。因此這段寶貴的時間我們能否珍惜、能否充份善用,藉此案更加廣泛、深入、細緻地的做好各個層面的講清真相工作,對此案下一步的走向至關重要。在這段時間內,只有大法弟子才能證實法,如果消極地等、靠常人自己去「悟」,或者等、靠少數法律專家,都極可能會讓舊勢力鑽空子,從而給我們留下歷史的遺憾。因此,希望我們更多的學員能夠及時在法理上認識上產生一個飛躍,以正念正行對待歷史放在我們眼前的正法機緣。

營救李祥春必須是在心胸很大的背景下做才能成,那就是通過營救事件,廣泛講清真象、救度世人,當大的層面上的真相講清了,人們都認清了邪惡,和大層面相關的對個人的迫害也就無法繼續存在了。不久前加拿大大法弟子借起訴江××案向政府和媒體系統講真相。這是一個從大局、從根本出發講真相的成功近例。相反,如果我們做媒體工作、政府工作、營救工作忘記了講清真象這個根本,陷入在常人層面上操作,在具體細節上繞圈子,就正好掉進了舊勢力安排的陷阱,就會把自己放到了常人做事的層面,為這件事的具體結果而努力(而不是為了救度眾生這個根本),那麼組織不出來講真相的要點,怕對方接受不了,等等,這類常人工作中難免遇到的技術困難就會和我們糾纏不清。

因此我們認識到,困難面前必須堅持學好法,正念起來才能做好。常人中的規矩不應是我們講清真象的障礙。我們所說的「符合常人狀態」,不是以常人狀態來阻擋我們自己要做的事,而是讓常人更容易理解我們希望幫助他們理解的真相。如果「符合常人狀態」阻礙常人對我們的了解,我們就沒有做好救度的工作,就需要在發生障礙的地方重點講真相了。

其實,我們的律師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訴訟案的訴狀中,清楚地解釋了江××犯罪的事實和起訴依據,為我們其他大法弟子講清真象鋪平了路。通過認真閱讀訴狀,我們完全有能力用起訴事實向社會各界深入講清真象迫害真象。所以突破我們中盲目地崇拜或盲目地畏懼法律的一念,是理解和幫助起訴江××訴訟案件的順利進行,參與正法修煉的要求。

不是突破常人甚麼,而是突破我們自己,修去我們身上的常人觀念。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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