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前胃癌患者得法三月康復 兒子兒媳堅定修煉七次被抓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26日】我於89年身患胃癌,在省醫院做了切除手術。當時感覺手術做得很好,可是五年後不但胃病復發,而且又患了高血壓和美尼爾綜合症,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到95年的上半年,身高1.7米的我體重只有40公斤。雖看過很多醫生,吃了許多藥,但都無濟於事。就在我生不如死的絕望情況下,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三個月後奇蹟出現了,身體完全康復,體重達到60公斤,紅光滿面,很多人都覺得驚奇,這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江澤民不顧國家憲法,信口雌黃,對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我的兒子因修煉法輪功曾七次被抓,兩次在派出所裏被打的死去活來,後又在看守所裏關了四個月,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兒媳婦也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抓,被打得渾身是傷,還勞教三年。派出所經常派人到家裏進行騷擾,全家整天沒有安生的時候。他們這樣做,使我更加認清誰正誰邪,更加堅定的修煉到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