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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依法上訪而遭關押折辱、家產被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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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3日】97年3月得法,自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的病都好了,而且道德也提高了,所以我知道「真、善、忍」大法是正法。

99年7.20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並下令鎮壓法輪功,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血腥鎮壓。99年7.20,當地派出所來抓我們,我被村委罰款1000元,又把我們押到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惡警打罵夠了之後又罰我們10元錢,而且,惡警還到我家非法抄家,並搶走我的大法書籍;逼迫我們到鎮開會、強行洗腦三天,還強迫我們寫保證書

在這種不公的對待下,我想去北京向國家幹部講述我們的真實情況。到京後,在天安門被惡警抓捕,並把我押到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裏,戴著銬子,兩天一夜沒有飯吃。當地派出所和村委去拉我回來的時候是早晨8點,當時下著大雪,惡警把我帶到大街上,把我身上的衣服全打開翻錢,把我帶的所有錢全部搶走,連毛票都搶去,才叫我們上車。三人坐的座位,叫我們七人坐,惡警還叫囂著說:坐不下你們七人摞起來。他們幾個在座位上躺著睡覺,而我們就這樣擠在一起。他們還說我們是罪犯。我說:「我們不是罪犯,是煉法輪功的好人。」住宿時,他們還叫服務員把門摘下來,把暖氣關了,他們叫我們面朝牆蹲著,看誰不順眼就踢兩腳。第二天早上天亮,又把我們塞到車上,他們去吃飯。一路上,我們戴著銬子折磨我們,直到本地派出所,三天三夜沒給我們吃、喝。下車後,村書記又毒打我們一頓,我們臉被打得血痕累累,鼻子、嘴都出血,頭髮也被揪去很多。就這樣,我們從中午下車一直到晚上9點半才給打開銬子,關進一間潮濕的房屋裏,坐在水泥地上一宿。第二天下午5點,惡警把我們銬在大樹上一直到凌晨兩點半才放下我來。每天都得挨打、挨罵,惡警使用各種辦法來折磨我們。我被派出所非法關押20天,惡警還逼迫我交6000元的罰款,才放我回家。我回家後,家裏早已被他們抄家,全部家具被抄,冰箱、彩電、摩托車等,惡警還給我家掐電、掐水;電話也被掐斷。

2000年正月,我又被惡警非法抓捕,他們想叫我說出誰把他們的惡行上了明慧網曝光。他們還威脅我,叫我說出來就放我回家,不說就上酷刑。我說不知道。惡警就把我用手銬銬在鐵管子上。我絕食絕水4天4宿後,他們還逼迫我說,我說不知道!他們沒有辦法,天黑才放我回家。因我堅持修煉,2001年12月底,惡人闖入我家,看我們不給開門他們就硬砸,兩邊的門都被警匪砸了下來,還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大法書全部被抄走。我和丈夫被惡警強行綁架到洗腦班,天天遭受惡警的折磨。有時坐在地上兩腿伸直不准動,吃飯時,給一塊鹹菜,一個小饅頭,根本就吃不飽。有的時候610辦公室的惡警喝上酒就叫打手們把我們叫出去,把手背過去銬在鐵床上,坐在地上把腿伸直,脫下襪子用木板子打,還侮辱我們。惡徒們打完後,就逼迫我們寫保證書等,並強行我們交6000元錢才放人。

2000年10月6日,我和丈夫又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並被非法拘留一個星期。

以上是我所經歷的迫害,只是寫出一點點,在精神上我遭受的痛苦是用語言無法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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