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是2000年11月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因晚上到的北京,我們找了一個旅館住下。被那裏的壞人出賣給了派出所,去了幾個惡警,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抓走,關進當地派出所。在那裏關了我們三天,因我們不說姓名、地址,又把我們轉送到北京西郊某地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在那裏我正念闖出了魔掌。第二天找到了汽車站,坐汽車又回到了天安門廣場。我找到好的位置,行人較多,我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上來兩個惡警,把我打倒在地。有一個惡警揪住我的頭髮往警車上拉。把我弄上車後,我的手還在汽車門外沒拿回來,惡警就關門,把我的手擠的黑青,並發現我頭上有一塊沒有了頭髮,我的頭髮被惡警抓下來一把。在押往派出所的路上,在警車上惡警用警棍打我們,電棍電我們。到了前門派出所,在那裏受到惡警各種折磨,我們也沒說姓名。他們無奈把我們送到北京另一派出所。一到那裏,我被送到地下室,給我上刑,叫我坐鐵椅子,背銬著手,頭上又給戴上一個大鋼盔,壓得我頭痛腦脹。就這樣問了三次也沒問出姓名。他們看我不說,又轉送到北京燕山看守所,在那裏受盡了苦和打罵。
關了我十七天,又把我轉送到天津市寶坻看守所,那裏的惡警更惡。到那裏半夜十二點幾個惡警就提審我,他們用手掐我的脖子和喉嚨,摳我的眼,直到我不省人事才放手。後來讓我蹲馬步、下跪,我說我就跪我們師父,你們算甚麼,我不跪。他們就打我。第三天下午又來了三個惡警來審我,用電棍電我的全身,整迫害我一下午。第四天上午這幾個惡警繼續用電棍電我,因我不說姓名,他們電我的嘴,還拿來一種不知名的藥往我嘴裏放,使勁掰我的嘴也沒掰開,結果沒放進去。就這樣連續四天惡毒地迫害我,我的肉身實在承受不住,才說出了名址。這裏真是納粹集中營。
於12月石家莊某派出所把我押送回來關進了拘留室。那天這裏關進了20多名大法弟子,真是邪惡至極。在派出所又關了23天,又把我轉送到某看守所。警察把我放到一個大屋裏,屋裏很冷,我只穿兩件毛衣,晚上讓我在水泥炕上睡。第二天一惡警進來說:「我們認為把你凍死了,你還沒死啊,」他們這樣迫害我,在這裏關了我35天。又把我轉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又關了我15天,受盡了苦難才放了我。